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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时间:2016-01-27 00:00 来源:《河南日报》2016年1月27日第06版

1月26日上午,省政协委员、新乡学院原党委书记陈兴民在分组讨论时呼吁,要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陈兴民说,我省在开展依法自主办学方面进行了改革,但落实方面仍不到位,“甚至财政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经常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管理和干预高校的日常办学活动。”

他说,高校日常办学活动也多由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各种条文框定,比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了必须开设的课程、课时,给高校自主开展教学改革留有的空间不足。补充录用教师时,人事部门考察的标准和学校实际需求不一致,一些学校真正需要的人才不能录用。

高校在对外交流方面也缺少自主权。高校需要出国参加一些学术活动,但因外事审批手续繁琐等,影响了高校对外开放程度和教育国际化进程。

陈兴民建议,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把该属于高校的自主权下放给学校。探索高校依法自主办学的途径,要加强分类管理,加大政府协调力度,促进高校科学定位,彰显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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