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吕明义、刘应安、孙玉宁、李忠榜、徐元鸿等5名同志辞去常务委员职务的请求。上述决定提请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各委员组审议。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吕明义、刘应安、孙玉宁、李忠榜、徐元鸿等5名同志辞去常务委员职务的请求。上述决定提请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各委员组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