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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时间:2015-07-06 00:00 来源:《河南日报》2015年2月01日第02版

(2015年1月31日政协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截至1月29日,共提交提案796件。经审查,立案629件,作为委员来信和社情民意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参考130件,与提案者协商后并案37件。在立案的提案中,委员提案495件,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提案128件,界别和界别小组、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6件。

提案委员会根据《政协河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分类审查。其中,经济建设类立案274件,教科文卫体类立案147件,政治法律社会保障类立案208件。总体看,本次会议提案内容丰富,涉及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重点聚焦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四个河南”建设以及科学编制我省“十三五”发展规划中的重大问题,紧密关注加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产业集聚区创新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推进新型城镇化、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文化强省、发展壮大服务业、深化农村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改善生态环境,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就学、就医、养老、食品安全、交通拥堵和大气污染治理等热点、难点问题。提案质量明显提高,提出的许多意见建议具有前瞻性、可行性,体现了省政协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职能的新进展和新成效;体现了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献计出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大会闭幕后,省政协将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将大会提案送交相关承办单位办理。对会后收到的提案,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查立案并送交有关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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