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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

时间:2015-07-02 00:00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且对新时期政协工作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认真学习好贯彻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切实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到履行职能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进一步改进履职方式、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履职实效,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深化改革的需要,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一、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探寻开展政协工作的新思路

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就必须创新工作理念,实现思想解放。一是树立中心意识。进一步更新观念、拓宽思路,坚持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路、发展的办法来研究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紧紧围绕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工作以及关键环节、重要领域的改革事项,议大事、谋大略,努力在抓中心工作上见实效。二是树立主动意识。政协工作贵在主动。勇于开拓、超前思维、超前谋划,自觉选择那些事关大局、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去做,从多听少讲转变为直言献策,从担心越位转变为尽职到位。三是树立协作意识。政协工作离不开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要善于横向互动,注重同党政及对口部门加强协作,争取他们对政协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促进政协意见、建议的转化。四是树立精品意识。要做到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就必须找准位置、选好角度、体现特色、发挥优势、按照求深、求精、求实的指导思想,切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建言立论有据、有理、有力、有效,突出建言献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树立为民意识。要把为民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凝聚民心、反映民意作为履职的重要工作,把推动人民群众利益问题解决作为衡量履职成效的具体尺度,始终以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政协工作宗旨,以人民的呼声和要求作为参政议政的依据,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政协工作的目的,充分体现“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履职理念。

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探索政协履行职能的新方式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为加快新时期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我们要适应时代的变化、实践的发展,把创新精神贯穿于政协工作的始终,不断寻求履行职能的新方式。一是在创新工作机制上下工夫。及时总结履行职能的经验,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规范,构建起科学的运行机制和运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协商民主机制。按照中央和全国政协提出的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要求,建立完善协商内容确定、协商形式选择、协商事项调研、协商结果报送、协商成果转化等工作机制,规范政协工作运作,提高履行职能成效。进一步探索民主监督机制。用活用好现有的调研视察、民主评议、反映社情民意、提案、廉政监督员等现有的监督方式,加强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在知情、沟通、反馈等环节建立健全制度,并形成与其他方面监督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参政议政机制。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搭好参政议政平台,丰富参政议政内容,创新参政议政形式,重点强化参政议政成果反馈机制建设。二是在创新履职方式上下工夫。改进视察方式,采取“菜单”式选择、委组联合视察、跨组交叉视察等形式,使视察活动更加灵活多样。完善政协例会制度,让更多常委、委员在政协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增强协商议政效果。建立政协重要会议旁听制度,拓宽政协与各界群众联系的渠道。创新提案工作,向市民群众征集提案线索,开展提案办理工作和提案质量双评议活动,提高提案办理满意率和办成率。充分发挥网络作用,扩大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渠道。三是在创新活动载体上下工夫。要根据深化改革的需要,结合政协实际工作,不断创新政协开展工作的活动载体,使政协履职活动更加生动活泼。比如要与党委政府沟通,提前做好政协年度协商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实施开展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或月协商座谈会,提高政协组织的协商密度和实效。要抓好政协领导推进协商民主联系点工作,抓好政协委员异地视察等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更好地促进相关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拓展政协合作共事的新途径

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的合作共事,是人民政协性质职能、目标任务的内在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不断拓展他们发挥作用的新途径。一是健全沟通联系制度。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政协领导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座谈,就共同调研和履行职能中的有关问题开展协商;健全联系走访制度,政协领导定期走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听取意见,研究工作,帮助反映和解决实际问题;健全信息通报制度,主动沟通情况,及时交换意见。二是完善政协例会平台。坚持把政协的例会优势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优势结合起来,在政协全会、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专题座谈会上,鼓励和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党派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优先安排他们发言,并认真综合整理,及时报送党委、政府。三是形成联合调研机制。加强对重点课题的联合调研、重要工作的协同推进、重大活动的通力合作,努力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优势和各专委会的职能特点有机结合,实行资源共享和成果共享。四是畅通知情参政渠道。由政协主办的党委、政府部门工作通报会,要主动邀请相关党派参加;政协确定年度工作要点、重要工作安排以及制定重要文件前,要充分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重大调研视察需要党政部门配合,政协和相关专委会要积极帮助协调。

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打造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的新平台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是政协事业发展的活力之源。我们要把充分发挥委员作用作为重要抓手,搭建履职平台,优化服务保障,推动政协工作落实。要打造好学习平台。坚持做好常委学习报告会、政情通报会等工作,为委员知情明政创造条件。精选安排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法律等方面的专题讲座,认真做好委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委员政治思想素质和履行职责水平。定期组织委员参加专委会、委员小组、界别开展的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引导委员自觉将加强学习同履行职能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打造好履职平台。不断丰富和创新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常委专题协商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重要会议内容和召开形式,使委员能更自觉地参政议政,更好地建言献策。围绕与党政中心工作贴得最紧、与人民群众利益最直接的重大问题,组织调研、视察、考察活动,使委员及时了解社会发展的最新情况和群众呼声最高的社情民意,有针对性地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组织委员积极参加党政部门开展的各种评议活动,担任党政部门、司法机关行风评议员、执法监督员和其他社会监督员的职务,大力增强政协民主监督实效。不断挖掘界别潜能,激发界别活力,彰显界别特色,充分依靠政协专委会开展经常性活动,进一步拓宽委员参政议政渠道。要打造好服务平台。政协领导要主动走访委员,关注和关心委员岗位工作情况。要维护委员的民主权利,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定期表彰优秀政协委员、提案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提案、信息工作先进者等,激发委员工作热情。要珍惜委员参政议政的智慧和心血,督促承办单位采纳落实委员的意见建议,并加强办理反馈工作,及时将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向委员反馈,充分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五、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协专委会发挥作用的新机制

专门委员会是政协开展经常性工作的重要机构,是发挥政协委员作用和界别作用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政协各专委会要根据改革的形势和工作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委会工作经常性、专业性、广泛性的特点,以创新有效的工作为委员发挥主体作用提供有力保证。一是要不断强化专委会的组织作用。充分发挥专委会在联系委员、团结委员、调动委员积极性、创造性方面的积极作用,尽量多组织开展一些活动,尽可能让更多的委员参与到政协活动中来,更加广泛地集中委员的智慧和力量,形成更高水平的工作成果。二是要不断彰显专委会的专业性特点。专门委员会强调的就是一个“专”字,开展活动时要注重突出专业优势,切实把本专委会的专家委员和相关界别的专家学者吸收、组织到调查研究、委员视察、对口协商、形成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中,努力把他们的知识、经验和智慧转化为专委会的工作优势,体现专委会工作的特色。三是要不断发挥专委会联系广泛的优势。专委会承担着大量联络沟通的工作,在搞好与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系的同时,要加强与党政有关部门、各级政协组织和相关群团组织的联系,通过视察调研、情况通报、对口协商、专题座谈、学习讨论等多种形式,为委员知情明政、履行职责提供更多的场所和平台,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各专委会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发挥整体作用,增强工作的活力和成效。


责任编辑:朱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