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政协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刻查摆“四风”问题。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研究不够、调研不充分,意见建议针对性不强和下基层、接地气、摸实情不够,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我们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该,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树牢群众观点,切实把政协工作虚功做实,使经常性、程序性工作赋予新的内容,努力提高履职实效。
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树立履职新理念
1.变务虚为务实。政协工作要靠协商讨论,与党委、政府达成共识;靠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协助党委、政府科学决策;靠反映社情民意、民主监督,推动和促进工作健康发展。因此,从某一角度和一定层面来讲,政协工作是务虚的。然而,政协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就必须变务虚为务实,要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形式上不搞花架子,内容上切忌空对空,注重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把履行政协职能的各项活动赋予实际内容,做到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力求工作卓有成效。
2.变被动为主动。政协工作要围绕中心、突出中心、服务中心,议大事、办实事,就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对政协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找准政协工作与党委、政府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坚持重大问题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做到与党委、政府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对党委、政府交办的事,要积极主动、扎扎实实地完成。对党委、政府已经认识到但尚未来得及付诸实施的问题,要主动超前建言献策,提供服务,引起党委、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努力做到在议政建言中主动融入,在调研视察中发挥作用,在参与发展中积极有为。
3.变平常为超常。政协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以加快推进科学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服务大局,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首要目标;坚持履职为民,以凝心聚力服务发展为主要责任。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就必须变平常为超常,与时俱进、超常发展,高标准、严要求,瞄准一流目标,不求过得去,而要过得硬,努力使政协各项工作达到高质量、高水准。要推进政协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必须打造亮点,力创精品。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要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在服务经济建设方面,要投入主战场,争当排头兵;在加强自身建设上,要健全组织网络,创建一流队伍。
4.变“独唱”为“合唱”。政协工作要跳出政协抓政协,围绕合作做文章,寻求全社会各部门各单位的支持,为了多方共赢谋发展,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力打造政协这个广泛合作的社会大平台,变政协工作局限于小范围的“独唱”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配合协调、全社会齐抓共管政协工作的“大合唱”,努力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部门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探索履职新方法
1.围绕政治协商创新履职方法。搞好政治协商,关键是克服协商的随意性,克服协商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现象,切实增强协商的实效性。对每一个协商课题,都要制订协商计划,做好协商准备,使每次协商做到有的放矢、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内容,探索新的协商形式,采用大范围讨论、小范围座谈、公开协商、内部沟通等灵活多样的办法,使协商活动开展得更加生动活泼,卓有成效。要充分发挥协商民主作用,实施双月协商座谈会制度,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通过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委会议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形式,为经济社会发展建真言,献良策。要探索协商议政新形式,选取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让政协委员深入调研,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2.围绕民主监督创新履职方法。民主监督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层次较高、代表性强、渠道畅通,具有政治上的影响力和约束力,具有其他监督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委员提案监督主渠道作用,在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上下工夫。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联系广泛的优势,及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解决有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信息资源和决策依据。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作为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组织他们参加各类监督检查活动,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献计出力。同时,还要进一步探索民主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如:开展民主评议,促进部门转变作风;发挥委员界别作用,定期举行界别座谈会,反映群众的呼声;开展联合活动把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加强跟踪、督办、反馈等工作,强化民主监督的制约机制等,使政协的民主监督更好地发挥作用,努力实现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
3.围绕参政议政创新履职方法。要结合实际情况,为广大委员参政议政、发挥专长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和便利条件。要切实改进调研视察工作,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把参政议政的重点放在深入调研视察、积极建言献策上,在“选题”上,要改变过去“自己找题、自己答题”的模式,紧扣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抓住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事关全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难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全社会上下普遍关注的焦点选择课题,力求把调查搞得更深一些,把问题解剖得更细一些,把根源分析得更透一些,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更实一些,努力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多地进入党政领导决策中,做到参政有道、议政有方。
4.围绕反映社情民意创新履职方法。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一种便捷、快速、高效的履行职能的载体。政协工作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社情民意,并且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就要在创新反映民意手段,拓宽反映民意渠道上下工夫。要充分发挥委员界别作用,把分布在各行业、各界别的政协委员组织起来,通过他们的民意反映,进一步延伸社情民意反映链条,加强社情民意的“深度”,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更加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反映最基层群众的呼声和愿望。要在全社会范围内聘请特邀信息员,拓宽社情民意反映范围,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更加全面、准确、具体。要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考评机制,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通过调研、视察、座谈、提案等途径,广辟反映社情民意渠道,全方位、多角度了解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情况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到真实、准确、有深度、有价值,发挥好反映民情、传递民意、促进工作的作用,为党委、政府解决问题提供信息资源和决策依据。
三、关注民生,反映民意,实现履职新提升
履职为民、服务群众是人民政协的职责所在。我们要牢固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反映民生民情,实现履职新提升。
1.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建言献策。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委、党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凝聚发展共识的“纽带”作用、服务中心工作的“智库”作用、落实科学发展的“推手”作用、增进社会和谐的“桥梁”作用,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重点围绕城乡建设、产业集聚、生态农业、民生改善、和谐稳定等中心工作,深入调研视察,主动协商议政,为破解发展难题建真言、献良策、务实功,为推动纵向提速、横向赶超、跨越发展献计出力。
2.树立为民意识,切实转变作风。中央和省、市、县委出台的一系列关于作风建设的新规定、新做法,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坚决戒除虚华奢侈浮躁之风、倡导务实为民实干精神的坚强决心。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要牢固树立民本理念,强化群众意识,大力弘扬实干精神,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热点问题,通过提案、视察、调研、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及时反映群众诉求,使委员履职过程真正成为加强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过程,带头树立风清气正、务实重干的新风尚。
3.树立责任意识,发挥委员作用。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的工作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委员的履职成效。因此,要牢固树立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畅通联系群众的渠道,协助党委、政府做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工作。要以体察民情、关注民生、加快发展为切入点,组织委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视察,积极建言献策。要充分发挥政协人才、智力优势,大力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和科技咨询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政协联系广泛的优势,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主动服务和热情参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技术服务等工作。要动员和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送温暖、献爱心和各种公益活动,进一步树立政协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4.树立务实意识,夯实工作基础 。“打铁还需自身硬”。人民政协要把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精神、新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履职实践中去,就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不断在思想方法、工作思路、活动内容、履职形式、工作机制等方面寻求新的突破。要继续开展创先争优“四个一”活动,进一步激发委员活力;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建立健全与《政协章程》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政协机关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推动作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