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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覆盖城乡的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体系迫在眉睫

时间:2015-07-05 00:00 来源:河南省政协网

  黄红霞委员代表农工党河南省委员会在河南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近年来,各地在探索创新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从已有的探索实践来看,医养结合主要还是集中在城市机构养老层面,对如何解决社区、居家养老特别是农村养老的医养结合问题,探索研究的较少,取得的进展也有限。经过调研,我们认为,只有建立覆盖城乡的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才能为失能、半失能老人和患有慢性病的老人提供方便、安全、优质、高效、连续的健康养老服务。为此建议:

1建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的联合体,实现二者资源的有效融合。要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二者的优势,合理有效利用现有资源,组建不同类型的“医养联合体”,形成互动、互补、互助、互融、互惠的合作共享发展格局一要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免费体检、慢性病管理和家庭出诊、护理、病床等延伸服务,为城乡社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二要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鼓励普通养老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急救绿色通道并成为医院的康复病房,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连续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与动力,促使二者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三要加强民政和卫生计生部门在规划与审批环节的合作,统筹做好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建设规划的衔接,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2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或医疗机构采取内设模式,增强自身的服务能力。一方面,要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制定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准入和服务标准,从用地标准、医疗用品和医护人员配置、医疗项目设置及收费标准等方面来规范内设医疗机构的发展,并在机构设置、投融资、土地使用、税费优惠、补贴等方面应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应纳入定点范围。另一方面,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或养老床位,发挥其在养老方面的溢出效应。

3合理转化闲置的医疗资源,增加区域内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服务机构。由于医院属于高投入、知识技术密集型行业,将闲置的医院根据区域内养老资源分布转变为老年人康复院、护理院等,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其现有的医疗资源,减少资金投入,缩短建设周期,尽快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可以较快地增强区域内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能力,以应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因此,要鼓励这类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的转化,还需要赋予相关部门职责,建立部门间协调推进机制。

4发挥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力量,满足居家老人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一是制定实施细则。尽快把财政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到实处,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居家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二是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国内部分城市探索实践基础上,尽快研究出台专门的法规,对长期护理保险进行整合规范,促进社会化老年康复护理服务产业发展。三是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分担作用,积极设计开发适应医养结合需要的商业护理保险,健全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等多种人身保险险种,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医养结合选择。

(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秘书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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