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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财政涉农项目建设工作

时间:2015-07-17 00:00 来源:河南省政协网

[李新有常委代表省农工党在河南省政协十一届十二次常委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一、财政涉农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

1.财政涉农项目资金来源渠道不同标准不一。以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为例,发改、国土、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都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利用自身优势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但由于上述项目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资金通过垂直部门进行纵向安排,对项目建设的管理规定各不相同,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建设时间要求不尽相同,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范围差异较大,在立项、公示、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管护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也各不相同。

2.财政涉农项目建设缺乏通盘规划和相互衔接。各类建设项目分别编制规划和实施,造成各类项目建设难以衔接,影响了资金使用效果。高标准粮田建设中,资金使用性质相同却无法统一规划、通盘考虑,各部门的项目规划各行其是、零散分布,造成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同时,也使项目区内田网、渠网、路网、林网、电网“五网”难以同步建设、统筹推进,出现了“田网、路网建成了,却因电网未建而闲置”等现象,导致有些项目建成后难以达到高标准粮田要求的设计标准。

二、关于统筹推进财政涉农项目建设工作的建议

1.以县级政府为平台,统筹规划财政涉农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县级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类涉农资金的最终落脚点,以县级政府为主体进行统筹,可有效规避项目重复申报、资金重叠安排、建设标准不一的问题。一是以县级政府为主体对涉农项目统筹规划。进一步完善现有规划,在县级层面确定阶段性和分年度的建设重点,推行计划报前预审制,确保部门项目计划与规划的衔接,引导各部门资金有序投入。二是坚持统一标准、分步推进的原则,统一投资标准、建设标准和绩效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总体投资标准,所有纳入统筹范围的部门资金项目,其工程建设标准应当尽量相同或相近,并允许分项目资金的适度调整与整合。通过组织、规划、项目、资金、机制等各项统一,建立健全统筹涉农资金投资建设工作的绩效评价标准。三是坚持集中投入、分户管理的原则,对性质相同相近的资金归并为专项进行统筹安排,再按照原有渠道由各部门分别管理使用,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计其功,充分调动参与各方的积极性。

2.加强领导和协调工作,强化考核和奖惩制度。完善科学的财政涉农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一是在县级成立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协调小组。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规划方案、申报项目,统筹安排项目实施情况,研究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事宜。二是强化考核和奖惩制度。把统筹推进财政涉农项目建设工作列入到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考核范围,与单位业绩挂钩;对统筹推进财政涉农项目建设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成效显著的市、县、乡(镇)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暂缓安排项目,限期整改。

3.统一财政涉农项目的相关标准。一是统一建设标准。所有纳入统筹范围的部门资金项目,实行整体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应当尽量相同或相近,符合各地实际需求。二是统一投资标准。科学测算不同地形、地貌类型地区达到财政涉农项目建设标准所需要的建设内容和投资标准,制定总体投资标准,力争使项目区通过一次性建设达到财政涉农项目的建设标准。三是统一评价标准。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考核原则,通过组织、规划、项目、资金、机制等方面的统一,建立健全统筹推进建设项目中有关规划、立项、公示、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管护等环节的工作考核标准,建立资金投入、管理、产出、效率、效益、社会和环境影响绩效评价标准。


(省政协十一届十二次常委会议秘书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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