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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实施《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时间:2015-10-15 00:00 来源:河南省政协网

[刘永奇常委代表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在河南省政协十一届十三次常委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9月7日至15日,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调研组对郑州、安阳、三门峡、信阳、周口五市贯彻实施《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调研。

通过调研了解到,我省人口发展正处在重大转折期,人口不均衡发展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人口低增长率和高增长量并存,劳动年龄人口总量持续减少;二是出生缺陷监测发生率呈逐年升高趋势,严重影响人口素质的提升;三是人口结构性矛盾问题十分突出,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人口老龄化加速;四是人口城乡和区域分布不合理,随着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流向城市,农村养老服务、儿童教育和社会治安等问题凸显;五是当前人口发展战略转型仍然面临着思想观念固化、体制机制不顺、政策法规不完善、治理手段滞后等诸多因素的困扰。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人口发展战略全面转型,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我们建议:

1.充分认识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的重大意义。要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推进人口发展战略全面转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人口均衡型社会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公平、和谐为准则,以政策统筹为手段,致力于人口自身长期均衡协调发展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社会形态。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保持合理劳动力规模、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有利于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强省、促进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2.把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纳入“十三五”规划。编制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制订人口均衡型社会发展目标体系和各个局部均衡的具体“均衡点”。开发人口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并发布各地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状况和人口均衡发展指数。

3.创新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成立各级政府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工作格局。加快机构改革步伐,有效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提高行政效能。强化部门职责分工,做好基层基础工作。

4.建立健全推进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的公共政策体系。加大政策措施改革创新力度,逐步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转型改革。一是对当前分散的人口政策进行有效整合。二是出台更多计生家庭奖励优先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奖励扶助标准,把计生优先优惠政策与国家普惠政策衔接到位。三是扎实稳妥地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在中央进一步调整生育政策后,我省应尽快跟进修改《条例》。四是加强流动人口流入地管理,严格落实流入地管理服务工作责任。五是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

5.加大对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的研究和宣传教育力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人口均衡型社会研究的课题规划,加大研究投入力度,加强对各地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系统性的理论指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类媒体应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深入持久地学习好、宣传好《条例》,全面、准确、详细把握《条例》规定和政策要求,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推进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的共识与合力。

6.积极开展人口均衡型社会示范市创建活动。认真总结人口均衡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市创建活动经验,进一步完善示范市创建的政策措施,继续选择人口计生工作基础扎实、统筹解决人口发展不均衡问题成效显著的城市作为试点,通过实践探索为制定推进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省政协十一届十三次常委会议秘书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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