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立魁委员代表省政协农业委员会在省政协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太行山区属于我省“三山一滩”集中连片贫困区之一,近年来,太行山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脱贫工作,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多策并举,扶贫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精准扶贫认识不到位。二是贫困户精准认定标准执行难。三是精准扶贫产业找准难。四是扶贫资金统筹难度大。五是精准扶贫举措有待细化。六是扶贫合力需进一步凝聚。为此,我们建议:
1.提高认识,转变精准扶贫新思路。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脱贫攻坚工作,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列为国家重大方略,既有路线图,又有时间表,充分表明了党中央打赢这场扶贫攻坚战的坚定决心。全省上下,尤其是贫困县、乡、村一定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党中央、国务院确保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领会好中央精准扶贫、精准施策、精准脱贫的脱贫工作新思路,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工作的有关政策,域内县级政府要强化脱贫工作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完成好扶贫开发目标。
2.严格落实5个《办法》和5个《方案》,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近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脱贫攻坚的5个《办法》和5个《方案》,着重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对象不准、路子不清、责任不实、退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对精准识别、成效考核、贫困退出、资金使用、转移就业、产业扶持、易地搬迁、救济救助等作了明确规定。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严格落实5个《办法》和5个《方案》的要求,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个方面的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督导、严格督查,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又总结好的经验,尤其对没有按期完成脱贫目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省通报和责任追究。
3.加大投入,实施好搬迁扶贫工作。对“一方水土不能养活一方人”的贫困地区实施易地安置。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将迁建地安排在城市近郊或开发区内等大量需要劳动力的地方,使扶贫搬迁与就地安置、新型城镇化建设和转移就业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持久稳定脱贫。针对贫困农民普遍反映迁建补贴偏低的情况,建议省里根据需异地迁建的人口规模,积极向国家争取专项资金,适当增加迁建补贴,并根据迁建进度目标,统筹平衡全省补贴标准,防止同一片区,有高有低的不公平现象出现。
4.智力扶贫,提高发展内生动力。扶贫先扶智,深入实施山区科技人才和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开展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实用方便的技能培训,培育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职业农民、致富带头人;完善太行山区教育保障机制,加大义务教育投入,提升职业教育水平,改革当前我省高校定向招生面向贫困县的制度,转变为面向贫困乡(村)的贫困学生招生,提高贫困家庭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5.强化引领,发挥基层组织带动作用。打赢扶贫攻坚战,基层组织的引领作用至关重要。要发挥县级党委“一线指挥部”的主体作用,选优配强乡村两级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好用好管好村支部书记和两委班子,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创新发展思路,积极培育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上狠下功夫,充分发挥好基层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把中央、省委的扶贫攻坚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下去。
(省政协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议秘书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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