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秉哲委员代表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省政协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我省现有53个贫困县,其中国定贫困县38个、省定贫困县15个。省、市、县三级共有 8922家党政机关及相关单位参加定点帮扶工作,成效十分显著。但还存在扶贫机制不够完善、贫困农户主体作用有待加强、定点扶贫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为此,建议:
1.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强化政策激励。政府应出台具体支持政策,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产业扶贫,在资金扶持、贷款贴息、土地流转、上市融资等方面给予倾斜。二是健全保障机制。建立社会扶贫资源投送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义利兼顾的基础上,通过投资兴业、技能培训、吸纳就业、捐资助贫等多种方式,吸引各种资源要素向贫困地区转移。三是深化平台支撑。建设社会扶贫公共平台,在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依托互联网和移动网络技术,建立统一的社会扶贫工作信息交流平台。四是加强管理监督。应进一步发挥扶贫部门在政策引导、制定规划、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综合协调等方面的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定点扶贫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特别是加强“干部包户”工作机制的完善,确定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做到应包尽包。五是加强指导和督查工作。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已经进入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都应该明确责任,认真思考谋划脱贫攻坚任务,加强指导和督查,强化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5个办法”“5个实施方案”,严格考核问责,使各级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扶贫工作队应做到加强定点扶贫工作与抓好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重点选好配强村支部书记,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思想教育,鼓励其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充分调动其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定点扶贫先进典型事迹,认真及时总结定点扶贫工作的新举措、新机制、新经验和新成效,组织引导更多的社会群体加入到定点扶贫工作中,增强全社会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省政协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议秘书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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