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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贫困治理 补齐小康短板

时间:2016-07-28 00:00 来源:

[庞善起常委代表民盟河南省委在省政协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当前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面临贫困人口规模大、贫困问题程度深、扶贫开发资金投入不足、社会扶贫不到位、部分贫困群众思想观念落后等困难和问题。为此,我们建议:

1.切实做到精准扶贫。要按照六精准的要求(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驻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全面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

2.对贫困家庭实施“四个一批”分类扶持政策。第一类对有劳动能力的,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第二类是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通过移民搬迁一批。第三类是丧失劳动能力的,通过资产扶贫、低保政策兜底一批。第四类是因病致贫、因贫返贫的,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

3.切实强化社会合力,把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结合好。政府应在加大扶贫开发投入的同时,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做好扶贫开发顶层设计,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环境,吸引各种资源要素向贫困地区配置、各种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4.积极探索 “资产收益扶持制度”。“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是五中全会提出的新举措,是中央层面针对我国贫困治理首次提出的政策表述。目前已有四川、湖南等省份以“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扶贫,先行开展探索,即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部分支农资金,以投资招标方式形成资产,再将其股份化并授予贫困户,以增加贫困人口的财政性收入。

5.完善社会扶贫政策。在对现有社会扶贫政策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我省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指导性文件。从总体要求、创新方式、完善政策、加强保障等方面予以明确和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激励支持社会扶贫的机制和措施。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以及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

6.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按照“不脱贫、不脱钩”的原则,强化责任,一包到底。强化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机制。落实中央关于贫困县约束机制,研究制定贫困县适时退出机制。指导各地建立贫困村、贫困户征信体系。


(省政协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议秘书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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