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会明常委代表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在省政协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河南是少数民族人口散居大省,有回族、蒙古族、满族等55个少数民族成分,总人口140多万,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支持引导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扶持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历史、区位等原因,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产业发展仍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一是底子薄、投入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二是层次低、链条短,产业支撑作用不强。三是守传统、观念旧,创业就业出路难寻。四是基础弱、项目少,招商引资存在困难。为此,我们建议:
一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资源优势明显、基础稳固、带动力强的林果种植、牛羊养殖、物流商贸、清真食品、民族针纺、民族皮毛制革、民族手工艺品、民族文化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促进特色产业创新驱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坚持做大总量和优化结构并重,力争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培育若干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重点和传统产业,建设一批少数民族特色产业示范基地。
二要大力发展清真食品产业。加快推动已成为我省优势民族特色产业和重要发展板块的清真食品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通过建立清真食品产业园区,健全清真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逐步形成清真食品生产、加工、检验、认证、销售、物流、餐饮等综合服务型产业体系。
三要科学引导创业就业脱贫。加强对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和职业转换能力。鼓励少数民族群众个人创业,落实牛羊养殖补助,支持民族乡(镇)大力培育特色农牧业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
四要全面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综合运用奖励、补贴、税收、信贷和金融服务等优惠政策,引导特色民族产业项目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优先布局发展,引导符合产业政策的龙头企业落户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振兴重点项目予以倾斜,建设少数民族特许商品生产工业基地。积极推动上市的少数民族企业再融资,利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实现整体上市、产业整合和转型升级。发挥民族资源优势,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推动与伊斯兰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
五要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将符合条件的民族乡(镇)优先发展成中心镇或小城市,将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村优先纳入中心村镇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和产城融合发展。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程,建设一批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特色产业蓬勃发展、与自然环境相协调、民族关系和谐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
(省政协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议秘书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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