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联秘书长孔火团代表省工商联在省政协十一届十八次常委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化解房地产库存是去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三去一降一补”五大重点任务之一,关系到经济增长、社会稳定、民生大计。2015年4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豫16条”(豫政办〔2015〕48号),全省18个省辖市和部分县(市、区)也陆续出台了去库存的具体政策举措,这些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化解房地产库存的效果。
但这些去库存政策措施大多停留在传统的“补贴”层面,有的地方在执行过程中也是传统的“一刀切”模式,这种“补贴”和“一刀切”,一是给权力寻租留下较大空间,二是可能形成新的市场不公平,三是容易出现去旧库存、增新库存现象。为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建议:
一是统筹布局、分类调控。房地产库存量过大,既有企业的原因,也有前些年政府土地供应不合理等原因。如郑东新区商业、写字楼库存量较大,早在五年前省房地产商会就提出,该区域商业、写字楼用地供应过快、供应时间过于集中,但并没有引起政府的重视,导致商业、写字楼集中入市,从而造成库存量短期急剧放大,与住宅价格出现“倒挂”现象。抑制这种现象,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豫16条”精神,全面调查摸底、分类分区域施策。对于非住宅商品房存量过高的地区,要统筹规划布局,允许房地产企业实行整体用途转换,依法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把握节奏、科学供地。今年1-7月份,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465.2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5%,降幅比上半年收窄6.7个百分点;但土地成交价款为193.93亿元,增长82.2%。受土地供应量减少等诸多因素影响,近期郑州土地市场交易火爆、地王频出。建议地方政府做好土地投放计划,防止地价大幅波动,以免既影响房价走势,又对经济长远发展造成伤害,从规划入手管理土地供给,有节奏、科学合理的供应土地。
三是依规立项,兑现承诺。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急于上项目,开发商急于拿地,经常发生土地出让时政府承诺的“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等配套设施建设不能按时跟上或者新官不理旧账,造成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后,项目无法及时销售或者滞销,不仅影响了企业资金周转,又新增了房地产库存量,既影响购房群众利益,也影响政府诚信形象。建议各级政府在供应土地时,提前做好规划,科学论证,慎重承诺,以免造成各方面的隐患和增加一些不稳定因素。
四是加强引导,提升质量。今年上半年,一些地方房地产市场供应过剩表现出新的特征,产品、设计、质量与市场需求差异和配套不足导致无效供应增加。据了解,浙江等地部分企业采取升级产品设计、完善配套服务等措施,在化解房地产库存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建议有关部门梳理外省经验,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推出适销对路、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改进规划设计,促进房地产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建立舒适易居环境,以供给端提升稳步化解房地产库存。
(省政协十一届十八次常委会议秘书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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