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新常委代表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在省政协十一届二十二次常委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智能制造作为信息化与工业化高度融合的产物,日益成为制造业发展的核心内容。我省要建设制造业强省,必须大力发展智能制造业。
一、我省发展智能制造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作为传统制造业大省,我省高度重视制造业转型升级,先后出台多项政策举措,对接国家制造强国战略,大力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深入实施“两化融合”,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智能制造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推进智能制造的基础不断夯实。2016年,全省工业增加值1.68万亿元,占GDP的42%,总量居全国第5位、中西部第1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4.7%,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6.7个百分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快速推进,传统支柱产业改造提升步伐明显加快,全省“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总指数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个点。形成了装备制造、食品制造、新型材料制造、电子制造、汽车制造五大主导产业,多种工业产品产量位居全国前列。郑洛新“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获得国家批准建设,一批居于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先后入选国家智能制造工厂试点和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试点。
二、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省的智能制造处于起步阶段,一些部门和企业思想认识有偏差,对智能制造见识晚、站位低,局限认知、制约发展。我省制造企业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数字化并存,大部分企业需要工业2.0补课,工业3.0普及,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部分企业产品竞争力不强,关键部件、核心技术等关键环节缺失,智能制造标准、软件、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薄弱,智能制造新模式成熟度不高,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供给能力不足。跨界融合的智能制造人才、高层次人才、尤其是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领军型人才严重缺乏,制约智能化层次提升。
三、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的若干建议
(一)坚持标准先行,加大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标准在推进智能制造发展中的基础性引导性作用,加快智能制造基础共性标准的制定,积极对接国家标准化工作,以标准化引导我省制造业智能改造方向和进度。加大关键技术和重点行业标准研制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制定,承担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立足我省特色优势制造产业,加大科研攻关力度,争取形成部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制造国际标准,抢占制造产业价值链制高点,形成核心竞争力。
(二)加快“两化融合”,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持续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标工作,扩大贯标试点企业数量规模,引领推进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深化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加快在数控机床与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物流与仓储等五大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强化产业基础支撑,加快研发核心支撑软件,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围绕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制造型服务四大重点,加快培育智能制造新模式,重塑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
(三)聚焦重点突破,发挥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聚焦重点领域,选择骨干企业,开展关键技术装备和先进制造工艺集成应用,加快中高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提升制造业层次、提高产品质量,打造一批智能制造河南品牌。加快培育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支持科研机构延伸业务链条,开展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总承包业务。立足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组织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大力支持郑洛新试点示范城市群建设智能制造示范试验区,加快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基础数据共享等试点应用。
(四)扩大开放合作、深化先进制造业强省战略。要确立经济全球化视野,通过扩大开放促进改革深化。抓住“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实施机遇,助力龙头企业拓展国际市场,通过海外参股、并购、组建战略联盟等形式,推动智能制造企业研发、品牌、营销、管理国际化。积极引进培育一批专业化智能制造综合服务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行“一对一”问诊,扎实开展对标辅导,促进传统制造企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努力培育智能制造新模式,促进企业向服务型生产制造转变,引导支持企业延伸服务链条,积极推动制造企业从以产品制造为核心向产品、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等高端环节延伸。
(五)强化支撑基础,夯实智能制造发展的支撑体系。以大数据综合实验区建设为契机,高标准部署宽带、泛在、融合、智能、安全的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根据市场需求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形成龙头带动,集群跟进的发展格局。坚持人才为本,完善学科建设,健全培养机制,创新培育模式,加快构建一支多层次、高素质的智能制造人才和创新型企业家队伍。
(六)健全保障机制,不断优化智能制造发展环境。健全相关组织领导机制,以龙头企业为纽带,形成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多方参与的组织体系,加强信息研判和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整合相关财政政策,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对智能制造装备、智能产品和高端软件研发、智能工厂试点、新型研发机构和人才引进培育等给予重点扶持。降低试点企业税负,深化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减少审批环节与事项,降低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释放改革红利,为智能制造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机制和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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