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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发展

时间:2017-09-29 00:00 来源:河南省政协网

[邓州市政协主席李锡强代表邓州市政协在省政协十一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近年来,邓州市高度重视农业转型发展工作,将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调整生产关系,探索集体所有权、农民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分置,来放活土地经营权,实现规模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了农村经济转型发展,被视为农业农村新一轮改革的试水之作。

一、主要做法

20168月初开始,邓州市在孟楼镇以土地整理为突破口,按照“流转—整理—再流转”模式,开始探索实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

1确权颁证。借助于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邓州市对全市农村耕地全部进行了确权,将农村土地所有权明确到村组,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定到农户,将农村的土地权属固定下来,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奠定了基础。

2集中流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组建了“邓州市农村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土地集中流转及综合整理工作。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按照略高于孟楼镇平均亩收益的原则,市土地开发公司以每年每亩600元的标准对农户土地经营权予以流转。

3整理提升。实现土地集中流转后,由市土地开发公司筹资1.36亿元,在孟楼镇全域实施土地综合整理。实施地力提升工程,改良土壤,提高耕地等级,以大方田为主,打破村组界限,统筹配套沟、路、渠等农业基础设施,实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水相连,旱能浇、涝能排”。

4再次流转。将整理后的土地流转信息在“四化双评”信息服务平台上发布,择优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邓州市农村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合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再流转。与此同时,为服务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立了孟楼镇劳务服务公司、农机合作社、植保公司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了农业集约化水平,增加了农民收入。

5优化结构。土地确权流转整理再流转最终目的是释放土地潜能,稳定增加农民生产性收入。由此,我们与河南省农科院和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合作,对孟楼镇农业产业作了高规格总体规划,科学分区,在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确保土地用途不变的基础上,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前,已有种植杂交小麦、红高粱、优质水稻、猕猴桃、中草药等粮经作物涉农企业35家前来洽谈签订合作意向书。

二、取得的成效

1推动土地规模经营,整合了现有土地资源。通过土地规模流转,农村土地更多的向种植能手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改变了过去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状况,有效地推动了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保证了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

2扩大集体组织权能,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通过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归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发包,收益归村集体所有。对适宜整治的村庄,可整理出集体建设用地,增加集体资产。

3转移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城镇化进程。通过土地流转,不仅有效维护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解除了农民离土离乡的后顾之忧,而且让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使他们更加安心外出打工、经商、办企业挣钱,而且通过土地流转引进的经营大户、旅游观光产业区,又为农民再就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

4一块土地两份收入,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目前,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每亩土地年均可获得约600元收入,同时,农户还可受雇于经营土地的企业和个人,在自己的流转土地上打工,额外获得劳务收入,一块土地实现两份收入,通过流转土地的农民年可增收2000元以上。

三、几点建议

邓州市通过创新实施“三权分置”,探索了“农户+公司+农村集体+新型主体”四方共赢模式,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但是,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亟待进一步破解提升,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推介工作。建议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引导力度,推进土地“三权分置”不断深入开展。同时,鉴于邓州土地“三权分置”的成效,建议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实施农村“三权分置”工作,不断提升全省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

二是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建议各级政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政策倾斜,鼓励土地流转大面积推广。用足用活农村金融改革政策,为获得土地经营权的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提供信贷、担保等融资手段解决融资难问题。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降低种植风险,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是完善农户生活保障机制。建议省有关部门借助脱贫攻坚工作,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加大对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农民的就业培训力度,适时转移至二三产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加大对年龄大、无固定收入、土地依赖性强的农民的帮扶救助力度,使他们生活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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