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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的建议

时间:2018-09-21 00:00 来源:河南省政协网

〔熊静香常委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常委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作为全国人口大省的河南,随之而来的生活垃圾逐渐增多,垃圾分类工作在我省尚未完全开展,大部分依然采用垃圾混堆方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垃圾分类投放的制度还不完善,现有的制度约束力不强。二是垃圾回收设施过于简单,指引不够清晰,市民分类投放意识不强。三是垃圾收集仍采取混合打包、整理、运输的方式进行。四是宣传引导力度不够。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系统建设

一是科学规划、顶层设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我省应尽快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农贸市场、超市、酒店和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与示范,编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短期、中期、长期目标和任务,每年公布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绩效评估报告,逐步形成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化战略目标。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成立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强化部门之间综合协调、条块之间综合联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三是完善生活垃圾监管体系。坚持政府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垃圾管理监督检查的联动机制、问责机制和奖惩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各司其职、团结合作,加强对垃圾管理前端、中端、末端全过程和垃圾处理全程的常态化巡查与抽查。建立社会监管员制度,加强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引进数字化监管设备,完善在线监测系统,提高生活垃圾现代化监管效能。

二、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建设轨道

一是加强立法调研,尽快制定出台《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明确分类标准、分类对象、分类与投放方法、奖励与惩罚措施。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把有关制度、措施和做法固化下来,更好规范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加强政策研究,建立规范有序的垃圾处理秩序。在政策机制上,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垃圾源头减量、垃圾分类的执行力度,对按标准要求进行分类投放的单位和市民给予奖励。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收费改革,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规范有序、运行有效的收运和处理秩序。三是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的科技含量。支持技术先进和符合卫生、安全、环保条件的再生资源企业的发展,鼓励新型环保企业引进和推广垃圾回收二次利用工艺设备,变废为宝。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三、从源头上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一是政府相关部门应将垃圾管理重心前移,研究从生产、流通、消费到垃圾的产生、中转运输直至末端处理过程中,各环节的垃圾减量措施。二是制定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激励和引导全社会开展包装减量工作,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三是引导农贸市场推行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在标准化的菜市场中,积极推行净菜上市。

四、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推动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二是创新收运方式,改变目前生活垃圾分类在很多地方仍然采用混合袋装投放的状况。三是以积分形式鼓励群众生活垃圾分类,调动社区、物业公司、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单位的力量,宣传和引导市民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要求,定时、定点、定种类专项回收可利用的垃圾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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