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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发展瓶颈 深化产教融合

时间:2019-01-18 00:00 来源:河南省政协网

郝好山委员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88月,河南省政府发布《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作为产教融合区域政策的先行者之一,我省在深化产教融合发展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人才教育供给和产业需求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高校毕业生就业难与用人单位招不到合适人才的问题长期并存,解决这一矛盾亟待全面提高我省产教融合水平。

目前产教融合面临着不少制约因素。一是在政策层面,缺乏深化产教融合的整体性、系统性的政策供给,政府、企业、学校、社会各负其责、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尚未形成。我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只对产教融合作了全局性、战略性规划,比较多的用词是“支持、鼓励、吸引、引导”等方向性的表达,缺乏强制性与可操作性。二是在工作机制上,缺乏企业和学校互利共赢的运行机制。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一直处于“学校热、企业冷”的状态,企业的主体作用严重缺失。企业的营利性诉求和学校的公益性特征之间的冲突,是校企难以深度合作的根本原因。三是在社会层面,尚未形成崇尚产教融合的文化环境。多年来,社会普遍认为,学校是人才培养的场所,对企业承担教育责任的预期和关注度不高,产教融合尚未成为社会舆论的关注热点,社会和家庭对产教融合的接受程度普遍较低。

深化产教融合,是推进人才和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也是我省实现由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的重要举措。为使产教融合真正成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助推器”、促进就业的“稳定器”、人才红利的“催化器”,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为深化产教融合保驾护航

立法的强制性支持是深化产教融合的保障。建议我省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出台深化产教融合的相应实施细则,提高产教融合政策的强制性,发挥政策的强力推动作用。同时,产教融合政策制定涉及的多个主体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协同制订实施方案,将目标细化、量化,形成时间表、线路图,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府统筹力度,破除校企融合发展的屏障

发挥政府跨系统制度协同作用,打通行业企业与学校对接路径,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建议政府通过实施资源补充、财税减免、用地、劳务补助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与办学,支持公办院校通过土地、校舍、设备、技术等要素与企业开展合作,让企业在深化产教融合中获得利益。从而构建一个学校与企业之间“人才共育、利益共享、责任共担、过程共管”的工作机制,为产教融合的互惠共赢提供支持。

三、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增进文化认同

政府、社会、公众和媒体等应站在全局性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到产教融合是推动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的新方略。要广泛宣传产教融合的理念和政策,把产教融合作为推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高频词”“关键词”和“热点词”。要鼓励和宣传学校和企业的首创精神,注重树立和发挥各类试点的带头示范作用。要积极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产教融合的文化认同,使之成为各方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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