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宏伟委员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近年来,随着现代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环境污染、交通拥堵、房价过高、下雨看海、应急滞后”等“城市病”日益突出。科学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根治“城市病”的有效途径,“交通地下化”有利于降低地面机动车尾气污染、解决交通拥堵;建设地下空间综合体、地下停车场可以提高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率,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品质和生态效益。人民防空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人防工程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重要载体。全面开展百城建设提质,亟需统筹地上地下一体规划建设,把人防元素嵌入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每一个环节,促进城市由注重外延扩展转向注重内涵提质。
鉴于地下空间资源具有不可再生、不可逆性,在全面开展百城建设提质工作中,必须高点定位、深度开发利用,形成互连互通、功能复合完整的地下城,以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为此,建议:
一、坚持规划先行
科学构建省、市、县空间规划体系,规划编制须以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作为前置条件和依据,城市规划建设部门要同步调查城市地下地质结构和地质参数,把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做到100米左右,做到先谋而后动。把人防规划融入片区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把规划的前瞻、复合及刚性、弹性要求嵌入到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工程、每一个环节里面,扣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第一粒扣子。
二、坚持因城施策
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和省辖市建设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结合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洛阳建设副中心城市,首先在城市中心区、商业繁华区、轨道交通换乘中心等地下60米左右修建多层级立体综合体,以点带面推进具备条件的县城交通系统、综合管廊、商贸业态、停车场等在地上地下空间上有机衔接融合,并建设地下环形廊道相互贯通。省党政军核心机关应建设分布式地下指挥所、应急疏散场所等,并实现互连互通。
三、修订完善重要地下设施建设防护规范标准
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人防等相关部门进行科学定性定标定法,出台轨道交通、综合管廊、大数据灾备中心等重要地下设施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到位,实现综合防、重点防、分类防、科技防多措并举。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明晰职责,整合力量,建立完善综合防护机制,常态化制度化组织综合防护演练,不断提高综合防护实战能力。
四、强化人防设施的军民共建共享共用属性
以重大项目为载体,在城市地铁、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空间综合体、地下停车场、生命线工程、数据灾备中心等基础设施中统筹考虑平时功能,同步落实综合防护要求,最大限度实现军民共建共享共用,扎实推进军转民、民参军“双向”融合,以高质量项目建设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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