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的书面发言(摘要)〕
一、我省现代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现代金融发展不足。金融业不发达,各级政府和广大企业金融意识不强,金融运作欠缺,创新型的金融产品和金融业态发展不够。我省金融业发展总体上还是以传统金融业发展为主,基金、保理、外资银行等机构少、规模小,发展不充分,特别是风险投资发展欠缺。
(二)地方金融机构实力不强。“金融豫军”发展质量、盈利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内部改革、激励约束、风险防控、薪酬机制等问题比较突出。农信社改革尚未全部完成,已改制农商行的体制机制尚未转换到位。金融体系还不尽完善,民营银行、汽车金融等金融主体在我省还是空白。
(三)股权融资占比较低。我省上市公司数量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明显差距。从境内A股上市公司数量来看,截至2017年末,广东省602家、浙江省427家位居前列。中部六省中的安徽省106家、湖南省104家,而我省仅有78家,与我省经济总量全国第五、中部第一的地位极不相称。
(四)金融人才支撑不够。我省现代金融体系建设起步较晚、高校及研究机构较少、地方法人金融改革滞后、金融人才培养体系不健全等原因,高端金融人才不足,对我省现代金融体系建设、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带来较大挑战。
二、推动我省现代金融发展的建议
(一)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广泛学习借鉴境内外先进地区经验,制定中远期现代金融体系建设规划,分门别类出台引导性方案。持续开展“引金入豫”工程,以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各类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合作。加快民营银行等新机构组建,尽快填补我省金融体系空白。
(二)强化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搭建数据平台,对金融机构开放政府数据端口,支持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推广信用贷款发放。梳理一批大型制造业、商业企业,推动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依托龙头企业、核心企业,帮助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融资。加强金融机构境内外联动,开展内保外贷、协议融资等金融业务,大力引入境外低成本资金。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深度融合,持续推进“科技贷”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模式创新。
(三)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组织规范运作和上市知识普及培训,提高企业资本运作意识和上市操作能力。抓住香港交易所出台新政策的契机,推动小型的、尚未盈利的科技公司和创新企业赴港上市。持续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力争更多企业通过四板市场规范运作,为主板上市奠定基础。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制定针对性政策措施,培育风险投资主体。
(四)加强金融人才建设。对主要工作在河南并对地方税收有贡献的各类金融人才,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对发展急需的高端人才,全面实施市场化薪酬和相应的考核激励。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境内外培训、赴先进金融机构学习交流等方式,提升专业水准。
(五)持续优化信用环境。各级政府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系统内影响恶劣的逃废债企业,明确市县属地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协调联动,依法加快司法判决执行,严厉惩处恶意逃废债行为。建立健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联动机制,加大对诚实守信者媒体宣传和政策支持力度。
(六)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积极搭建政、银、企沟通合作平台,加强信息交流,提高银企对接效率。可组织金融机构深入县(市)企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现场为企业把脉问诊,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融资方案。市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产业、企业培育和项目前期工作,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高地方承接金融信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