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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提案撰写提交注意事项

时间:2020-01-06 12:42 来源:河南省政协网

一、提案的撰写

省政协委员,住豫全国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均可提出提案;全会期间,也可以界别、委员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提案。

撰写提案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在河南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实施推进,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

(二)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字数不超过2000字),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

(三)提案须题目明确,格式规范,姓名及联系方式清楚。提交提案时请填写主题词(不超过5条)和建议承办单位(不超过4个)。提案题目统一为“关于……的提案”。

(四)撰写提案要经过深入研究和思考,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如发现抄袭现象,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河南省政协提案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已经实施,提案者提交提案时,须对自己提交的提案进行自评打分。提案评价采用100分制,如不进行自评,将不能提交。

二、提案的提交

提案可通过河南省政协网(https://oss.hnzx.gov.cn//)提交,请点击网站首页左上角“智慧政协”,登录后进入“提案”,点击“提交大会提案”即可提交提案;也可以在手机上通过“河南政协APP”提交,请点击“河南政协APP”首页“掌上提案”,在页面右下方点击“新增”即可提交提案。

如仅携带了纸质提案,请报到时与住地会务组联系,到所在宾馆商务中心转化为电子文档。如提交时有困难或问题,可请委员组小组秘书予以协助。

三、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截止时间

本次会议提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24:00,在此之前审查的提案计入审查报告,之后审查的提案作为平时提案处理。

四、关于不立案的规定

根据提案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一)与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相符的。

(二)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三)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四)与政协章程或者全国政协、省政协全体会议决议及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相违背的。

(五)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六)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七)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的。

(八)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审查和调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九)超出人民政协履职范围,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质询或者追责的。

(十)超出本省管辖范围的。

(十一)指名举报的。

(十二)为本人或者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十三)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十四)属于学术讨论的。

(十五)内容空泛,没有提出具体明确建议的。

(十六)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的。

(十七)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况。

审查结果将在会后通过网络反馈给提案者,请登录查看。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张丽坤  15981995469

宋凯洋  18538179798

(二)联系地址:郑州市花园路82号河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三)邮政编码:450003

(四)电子邮箱:hnzxtawbgs@163.com


责任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