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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时间:2020-01-12 18:25 来源:

〔熊静香委员代表九三学河南省委员会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截至2019年初,全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4949万人,占总人口的17.9%。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现有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的模式将不能满足日益旺盛的养老消费需求,推进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补充势在必行。

一、存在问题

(一)政策机制不完善

1.专项规划滞后。各地出台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多为方向性文件,缺乏专项建设规划及实施细则,具体实施层面仍缺少有力依据和指导。

2.法规制度不全。针对不需办理消防手续的中小养老机构如何认定消防资质、开展许可审批、实施安全监管,缺乏适用法规,采取“一事一议”处理即不规范又不高效。

3.执法监督困难。由于缺乏监管处罚法规和部门协作机制,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护理服务质量等相关部门无法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管,养老机构安全建设仍处于自觉自愿阶段,隐患较大。

4.行政服务低效。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掌握政策不全面不清晰,导致养老专项资金和政策不能有效有力地投入到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缓了该产业发展。

(二)服务人员不专业

养老护理人员作为热门职业,逐步呈现供需不平衡的现象。郑州地区养老护理员工月均工资3500元,因薪资低、工作忙,持证上岗的专业员工总体缺口较大。在供不应求的大形势下,部分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差甚至无证上岗。

(三)资金投入不充足

各地市财政投入多不相同,但整体水平均不高。郑州市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标准为新建每床位9000元,改建每床位6000元,日常运营补贴为200—300㎡每年1万元,面积每增加100㎡增加补贴5000元,民办养老机构自建经济压力大,运营资金较为紧张。

二、相关建议

(一)推进相关政策完善

1.出台专项规划。在我省出台养老服务业发展意见的基础上,各地市尽快出台城乡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细则,明确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及相关建设、改造标准,明确生活照料、助餐助行、医护救援、精神慰藉等综合功能标准,明确专业人才培养标准。

2.提升政策实效。破解政府购买服务泛化问题,精准做好高龄失能等重点需求对象的排查建档工作,建立数据库并按需提供精准服务。采取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措施,低偿或无偿向公办及民办养老机构开放社区养老服务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推进各地市全面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分级建立社会引资和政府补贴标准。

3.补充商业保险。各地市视情补充强制性养老护理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降低老年人及家庭、养老机构护理成本支出和安全风险系数。

(二)提高从业人员质量

1.完善养老服务(护理)职业培训制度,明确教育培训、资质审批的主管部门和流程标准,规范提升养老护理人员职业培训的内容和质量。

2.提高养老服务行业岗位待遇“含金量”。参考工作年限、证书等级、历史表现制定养老护理人员工资标准和晋升体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吸引更多年轻人才充实行业。

3.成立养老服务积分银行,建立养老积分累积制度,通过志愿服务引导群众参与养老服务,按照服务类别换取积分,积分置换可为个人提供养老保障,有效补充当前机构养老护理人员缺额。

(三)丰富产品服务市场

针对适老产品市场稀缺的现状,应加强政府对此类产品生产开发的扶持指导力度,呼吁国家制定适老化产品相关标准,地方出台产品生产指导目录,对按目录开发生产的企业和机构给予补贴。同时加大适老化产品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不合标产品,提升适老产品市场的丰富度和规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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