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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位东:地方政府要真正给农民吃上“三权分置”定心丸

时间:2020-01-14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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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实行‘三权分置’,放活土地经营权,农户承包权才能更好地实现,土地才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农工党商丘市委副主委王位东建议,要强化地方政府对农地“三权分置”的行政管理,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原大地落地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强调,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然而,当前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地“三权分置”的顺利推进,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产生了负面效应。

近年来,改变土地用途、侵占耕地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接受农地流转的组织和个人,并没有严格按照耕地用途进行农业生产,而是将本来种植粮食的优质可耕地违法改建为完全与农业生产无关的工商业产品生产企业:有的改建为宾馆酒店、住宅小区、砖瓦窑厂,有的改建为林场、鱼塘、各类养殖场和经济作物种植基地,甚至建成“农家乐”等。对此,王位东建议,要严格监管合同履行全过程,对改变土地用途侵占耕地的经营主体,责令其限期改正。要及时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他特别强调,要建立土地流转资格黑名单制度,将恶意违约的土地流转经营主体违约违法行为计入诚信系统,并及时将黑名单向社会公布。采取对违约经营者开具禁止清单等惩罚性措施,最大限度地促使其诚信经营。

怎么保证流转了土地的农民对交易放心?谁给农民兄弟送来“定心丸”?王位东认为,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地“三权分置”工作,把农地“三权分置”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考核内容。他说,在尽快清理、更换示范性、指导性合同文本和对备案合同的审查、保管的同时,要明确地方党委主要领导是农地“三权分置”工作第一责任人。乡(镇)、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逐级与市、县(区)党委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确保本辖区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不存在违规改变土地用途侵占耕地现象。

“要积极加强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王位东表示,要建立完善农业保险等利益保障机制,推进建立土地流转的资金保障机制和责任承担机制,为土地流转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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