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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 措 并 举 提高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能力

时间:2020-06-17 10:21 来源:河南省政协网

〔马建军常委在省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口头发言(摘要)〕

2019年底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我国各行各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巨大冲击,此次疫情应对是对我国现代化治理体系特别是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检验,既看到我国治理体系“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也暴露出当前应急治理体系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一是卫生应急管理运行机制不健全,疫情相关的法治保障不足。联防联控机制存在很多漏洞和不足,部门之间的配合程度不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秩序比较混乱。对最佳初始防控时机把握不够准确,一些重要的防疫手段和程序没有严格实施,疫情相关的法治保障不足,不便有力应对疫情早期的蔓延。

二是应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能力不强,信息资源有待整合。相关人员的防控意识不足,自我保护意识差,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一定的感染风险。早期信息沟通不畅,不能有效整合、共享。

三是公民健康责任感与健康素养仍然不足。在应对重大疫情时矛盾尤为突出,一些无防护、高危行为、不健康行为屡屡出现,健康素养防线没有筑牢。

四是重点地区医疗保障上仍有短板,社会资源未有效充分整合利用。尤其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时,人员、物资等不能在第一时间高效调配。

五是舆论宣传及沟通不够充分。疫情初期,一些国家及国际组织对中国的“抗疫”成果了解不足,甚至诬化中国的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和主持专家学者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如何提高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能力,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健全职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对已经出台的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完善立法制度,尽快出台急需的法律法规,控制产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源,加大野生动物、濒危动物的保护力度,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建立适应现代化疾控体系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专业及医疗人才的培养,增加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专业学生的数量,同时根据地区和人口学特征建立相应的专家库。增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投资,保障社区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编制和待遇。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发挥公立医院在重大公共卫生风险防控中的优势,使其在关键时刻能统筹协调物资、人员等多方抗击疫情力量。

三是提高全体公民健康素养。采取政府主导、公益讲座等形式,通过新媒体和编制手册、口袋书等多种方式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让公众学习掌握传染病防疫的基本知识,具备应对突发传染病的基本技能。

四是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疫情救治机制,完善覆盖全国的防控网络。动员全社会资源,发掘民间组织力量,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法规,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充当志愿者,以社区为基础,建立志愿者长效管理制度,让志愿者们走向职业化、秩序化、专业化。进一步推进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与社会和市场之间的协同合作,凝聚人心,实现协同治理,全面、系统地应对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挑战。同时,建立强有力的监测、预警和报告系统,完善和规范网络信息、数据管理,形成大数据时代的应急管理体系,形成全国一盘棋、一张网。

五是继续加强同世界卫生组织以及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沟通协调。本着公开、透明和负责任的态度,加强同国际社会合作,促进疫情信息共享和防控策略协调,赢得外部支持,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总体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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