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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提案

时间:2019-06-16 00:00 来源:河南省政协网

目前,经济转型改革进入深水期,外部环境复杂严峻,非公经济向前的力量有所减弱,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明确宣示党中央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2018年8月25日,我省召开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大会,会上印发了民建省委、省工商联牵头制定的《河南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一、在指标体系构建过程中,我们发现我省营商环境还有一些需要优化的地方

一是权力边界和责任边界仍未理清,没有全面推开并联审批,尚未建立全省通用的标准实现集成改革和集成服务。二是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基础,不同部门云服务平台缺乏兼容性,体量庞大的数据搜集、挖掘、整理工作缺乏顶层设计和有效整合,数据安全风险需有效把控。三是传统行政审批方式的变革带来的是对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水平的更高要求,现有市场监管水平难以适应新经济发展,执法环境、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缺乏有效监管,发挥专业机构和业界自治的监管作用方面进展缓慢。四是各地营商环境区域发展不平衡,政策落实还有不到位的地方,甚至有部门将上级简政放权的内容作为强化部门权力的增项。五是政务服务法制化水平还需提高,存在不依法行政、随意执法现象。企业代表在地方立法中的参与度不够。有些立法项目考虑行业部门利益,易造成不公平竞争。六是企业诚信管理亟需加强,企业退出机制有待完善。政商之间缺乏必要的互信,需要正确认识亲清政商关系。

二、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是强化领导保障机制。以政府流程再造和政务云建设为契机,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建立协同机制。建议省领导牵头建立统筹保障机制,推进并联审批和“不见面”审批,构建全方位政务服务、全系统数据共享、全流程网上审批、全天候智能服务、全维度电子监察政务服务的管理平台,形成规范精准放、公正监管、高效服务的“放管服”改革工作闭环。

二是以信息化电子平台建设推进智慧政务。统一标准,完善充实系统内部数据信息,做好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及政务数据建构工作。以“信息系统整体部署、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有效协同”为目标,形成基础信息资源部门间开放、共享的云平台接口建设。条线上的数据是透明、留痕、可追溯的,评价数据的产生最好是系统自动生成的,可以减少人为干预因素,相对客观,且利于所有的流程监督及后期整改优化时的全程跟踪,便于穿透式监管。

三是高标准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完善省级政务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保障标准、提供标准和处置规范。探索省级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推进市级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县级服务中心便民化建设。推进审批权与监管权、受理权与审核权、隶属权与管理权分离,打造集中到位的审批实体窗口平台。变等待补件为预审服务,推进并联审批改革,做好多评合一工作。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手机APP一网通集成服务平台+政府服务热线一号管+免费EMS政务专递+自助设备终端自助取证办理模式,打通“不见面审批(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是提高政务服务法治化水平。试行出台《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更大力气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明确各类主体在诚信建设中的责任,有效治理恶性竞争和不诚信行为。规范政府部门、垄断性行业妨害公平竞争的行为,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五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管。通过引入专业机构、与第三方征信平台合作、拓宽公众舆论监督渠道等方式,形成多方参与监督的格局。加快市场主体自律建设,开展企业年报公示制度,将异常名录信息归集范围扩大到市场监管以外的行政部门,建立市场主体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建立公共信用风险评价模型,根据信用大数据区别监管。完善企业退出机制。

六是加强考核评估。审慎研究,逐步开放共享相关数据库,形成大数据支撑的纵向可比、动态开放的样本指标采集框架。在数据客观有效的基础上,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工作,定期汇总具有共性典型做法和热点诉求问题,形成信息快报、情况专报,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考评体系实现考核指标全覆盖、考核对象全覆盖、考核方式全覆盖,在工作和评估的良性互动中,审视和修改工作管理办法和监督考核机制,推动我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迭代。考虑我省的发展阶段和省情特点,建立专家智库和专业论坛,定期发布研究报告,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建立完善可比对、可度量、可考核的,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省营商环境指标评价体系,针对评估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安排相关政策研究,进一步增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显示度。

责任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