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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建议

时间:2017-08-11 22:41 来源:河南省政协网

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是我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让中原更加出彩迈出的重要一步。新型城镇化建设,民营企业从来不是局外人。我国城镇化的加速推进,与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紧密联系。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的异军突起,客观上促成了城镇化的突飞猛进;城镇化带来的巨大人口红利、建设需求、消费市场也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加速发展提供广阔空间。例如,占2.8%国土面积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集聚了18%的人口、创造了36%的国内生产总值,民营企业是这里的主要市场主体,在创造劳动力就业岗位、提升城乡建设水平、提供产业支撑体系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直接带来城乡生产要素体系的创新和要素配置效率的提升,为城镇化加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物质基础。

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具有独特优势和重大意义,有利于当地主导产业的构建和解决进城农民的就业问题,能够快速推动我省城镇化进程。目前我省民营经济比较活跃,民营经济增强值占全省GDP的75%以上,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78%以上,民营企业有能力、有意愿参与其中,但是对于如何进入、如何退出还心存顾虑,认为没保障难发展。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加快县级城市建设。

建议:

一、加大引导力度。充分尊重和认可民营企业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角色和作用,打消对民营企业参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重重顾虑和偏见;出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指导意见,统筹协调发改、财政、税收、国土、金融等部门制定具体优惠政策,使社会资本进得来、留得住、可流动、能发展,真正对我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建设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二、完善参与机制。放宽社会资本进入城镇公共服务领域的准入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制定激励约束机制,对投资建设城镇化的民营企业在土地、税收、政府贴息等方面出台正面激励措施,对不满足合同需要或明显损害公共利益的实施以惩罚为主要形式的负面举措,促使民营企业考虑公众利益。明确利益分配机制,统筹考虑政府、民营企业、公众的利益目标,找出公私双方都能够接受的投资比例,对项目进行合理的利益分配。确立风险分担机制,对城镇PPP项目进行科学分析、识别和评估,根据政府和企业各自优势,制定合理的风险分担方案,确保项目具有吸引力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金融支持。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落实力度,加速推进“政府资金引导、开发性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实施、市场化主体参与”的“四位一体”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模式;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鼓励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创新信贷模式和产品,针对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设计差别化融资模式与偿债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开发面向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金融服务和产品;鼓励公共基金、保险资金等参与具有稳定收益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支持城市政府推行基础设施和租赁房资产证券化,提高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直接融资比重。

四、加强监测评估。建立科学监测评估体系,全面、合理反映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推进状况,引导城镇化走可持续道路发展;通过对监测评估指标的收集和整理,发掘城镇化过程中政策执行、土地流转、利益赔偿、社区规划、复耕等方面的问题;把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到政绩考核与重大事项督查中,总结经验教训,为加快全省新型城镇化进程提供参考依据,也为政府完善配套政策提供建议。

责任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