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态之本,生命之源。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全力贯彻“水十条”,推进碧水工程,2015年,60条省辖市城市河流主要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水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但我省现状地表水水质断面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51.1%)与“十三五”国家考核要求(57.4%)相比仍须增加6.3%;现状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质断面比例(20.2%)与“十三五”国家考核要求(9.6%)相比仍须降低10.6%,压力巨大。环境投入与产出的效果不显著,水环境质量改善程度与人民群众的感受仍存在较大差距,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短板。主要原因:
一是工业、生活、规模化养殖等点源污染物排放仍是制约河流水质改善的主要因素,工业结构性污染仍然比较突出,污染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流域内水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问题并存,河流环境流量严重不足,水环境功能退化严重,加剧了河流水污染。
三是城市面源、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没有得到重视,导致河流季节性水污染反弹,氨氮、总磷超标严重。
四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机制不畅,各部门协同机制和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缺乏,水质持续改善和河流生态功能的提升压力较大。
全面实施“点-线-面-管”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模式,即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以多目标多部门协同和水质目标管理为保障,采取“点”“线”“面”三位一体立体防控思路和“巩固点、抓住线、强化面”和“综合管控”的总体策略,系统推进陆源(点、面)污染控制、河道(线)生态治理、流域水环境管理(管),将污染减排与提高水环境承载力相结合、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工程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以实现我省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水生态功能逐步恢复,保障我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实现。具体建议:
一、推进点源精准化减排,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实现点源污染全过程控制,减轻水环境压力。以水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严格环境准入,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以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为重点,升级改造环保设施,确保全面稳定达标,加大废污水资源化;完成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工作,实施规模化养殖污水集中处理处置,实现污染源精准监管;对现状水质不达标河流,实施排污口全面监管。通过严格控制污染物增量、大幅削减存量,减轻水环境压力。
二、改善环境流量,全力打造生态河流,逐步实现水畅水清水美,提高水环境承载力。改善河流环境流量,打通“断头河”,实现水系连通和循环,在水循环中实现水质改善;实施河道原位生态强化净化,提升河流自然水系统的自净能力,促进水质变清;加强河道多样化生境构建,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提高水生态系统结构完整,加快河流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提升水环境承载力
三、深入开展面源污染研究,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减少面源污染影响,减缓水环境压力。深入开展面源污染研究,加强面源污染过程控制;重视城镇散排废污水排放,加强雨污分流,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并实施农业清洁种植机制,优化调整种植业结构布局,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规范畜禽养殖业发展;以沿河村庄为重点,杜绝垃圾入河,减少面源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四、实施流域协同管理,推进环境诚信系统建设,强化水环境管理效力,满足人民群众要求。全面贯彻“河长制”,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建立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流域精细化管理,建立区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和各部门环保责任清单;建立多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和集评估、服务、决策于一体的流域水环境多目标多部门综合管理支撑平台。推进环境诚信系统建设,建立环境诚信评价体系和管理机制,加大对污染物排放的监测监控和督查力度,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