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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省农村养老工作的提案

时间:2017-08-16 22:53 来源:河南省政协网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老龄人口不断增多,农村养老工作日益成为河南省委、省政府一项战略性任务。由于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农村社会养老服务多渠道供给缺乏,我省农村养老问题一直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难题。

目前,我省农村养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支持力度不足。长期以来,政府对农村养老的支持和关注度不够,养老经费严重匮乏,实践与理论探索不足,使养老服务供给不能跟上养老需求的增长,农村养老供需难以达到均衡。二是养老模式单一。农村老龄人口受传统观念约束较大,依靠子女养老的理念难以转变,农村养老仍以家庭养老为主要方式,养老模式单一、社会化养老保障程度极低。三是养老水平较低。随着家庭结构、农村人口结构的变化,子女不稳定的经济来源和农村年轻劳动力的压力使老龄人口养老的风险抵御能力较差,养老水平很低。四是社会化养老滞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省农村老龄人口及其家庭对社会养老机构较为排斥,认为老人入住社会化养老机构违背了传统的孝道要求,使得广大农村社会化养老机构的群众基础不足。

建议:

一、科学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资金来源;适当扩大社会养老保障的范围与保障水平,制定与落实养老产业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各地方政府应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与城镇化水平,建立地级城市统筹水平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同时构建个人奉养、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多种经济来源为支撑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

二、完善并扶持家庭养老。由于家庭养老有着其他养老方式不可替代的优点,老人的剩余劳动能力可得到利用,也降低了全社会的养老成本;与子女生活在一起,老人的精神生活更为充实等。由于农村家庭结构的改变,家庭养老出现新的情况,我们应该不断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创造家庭养老的条件,实现农村青年离土不离乡、农村老人依家可养老的目标。

三、发展产业化养老模式。为了挣钱,农村年轻人大量离开农村,农村出现大量留守老人。各地应探索符合本地比较优势的产业,大力发展有利于老年和家庭的产业,如种桑养蚕、配件组装等等,不断提高农村经济发展与就业水平,加强家庭养老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减少子女外出。

四、高度重视老年精神生活。目前,大多数农村老龄人口几乎没有业余爱好,精神生活空虚,他们更多的是希望得到子女的关爱与体贴,享受家庭的天伦之乐。各地政府应加强农村老人娱乐设施的建设,注重培养老年人的兴趣爱好,丰富老人的晚年生活。同时应以社区、村镇为单位,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吸引更多老人参与其中,增添农村老人的生活乐趣,做到农村老人不仅老有所养,而且老有所乐。

责任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