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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谋划积极扶持推进 我省医养结合产业发展的提案

时间:2018-05-16 00:00 来源:河南省政协网

河南省是人口大省,也是老年人口大省,截至2016年底,全省总人口10788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1534万,占总人口的14.2%,占常住人口的16.1%,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941.8万,占常住人口的9.9%,80岁以上高龄老人约160万,失能、半失能老人250多万,空巢老人约600万,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

2016年5月,中央政治局就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要完善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目前,我省正在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医养结合工作。省委书记谢伏瞻针对医养结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长办公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将医养结合纳入重要规划中,并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截止目前,我省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加速融合,发展势头良好,76.6%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势开展医疗服务,全省新建和正在规划中的规模型养老机构一般都是医养结合型。

当前,全省医养结合产业发展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1.主管部门交叉重叠,责任边界不明晰。从管理机构看,养老机构隶属于民政部门主管,医疗机构隶属于卫生部门主管,涉及医疗保险费用报销事宜由人社部门主管,兴办医养结合机构还涉及发改委等部门。实际操作中,部门交叉重叠管理,且部门间职责界定模糊,极易出现利益纷争、责任推诿,阻碍医养结合的发展。

2.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缓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普遍缺乏基础设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缺乏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建成运营的城镇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较少,不能满足居家老年人尤其是孤寡、空巢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3.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由于医养结合机构没有纳入医疗机构范畴,老年人在医养结合机构接受的护理、康复、医疗等服务无法享受医保报销政策,许多能在养老机构内救治的疾病也转到公立医院住院治疗,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也增加了老年人就医的困难。

4.专业人才短缺。由于工资待遇低、职称评聘受限较多等原因,养老机构高端企业管理和护理等专业人才匮乏,现有人员专业水平、业务能力、服务质量都无法满足需求。

为此,建议:

1.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根据医养结合机构的类型,相关职能部门应尽快出台意见,明确医养结合机构的定位问题。出台优惠政策,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审批准入、行业管理、规划建设、财政补贴、税费优惠、民间投资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2.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医保政策改革,将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医养结合服务项目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推出“老年长期护理险”等。

3.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评聘和使用机制。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管理和护理人员的培训;鼓励专业院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4.建立医养结合信息化管理体系。借助“互联网+”手段,建立医养结合管理信息平台,有效统计养老服务需求、医疗资源分布、社会服务能力、公共服务资源等数据,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医养结合机构,提高老年群体对现有养老和医疗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

5.新建住宅小区,必须规划预留社区医疗、养老配套设施。

责任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