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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民营企业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提案

时间:2019-06-17 21:53 来源:河南省政协网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时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重申“三个没有变”,明确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当前,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稳定增长的重要来源、实现转型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建设的重要依托。近年来,我省民营企业蓬勃发展,但民兵预备役工作开展总体滞后,存在诸多瓶颈难题。主要表现:

(一)民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但民兵预备役工作没有及时跟进。截至2017年底,我省共有民营企业50.01万家,从业人数581.15万人,遍及国民经济各个行业,覆盖机械加工、装备制造、光学电子、医药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多个领域,科技资源丰富,高素质人才多,是开展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新兴领域和重点地区。但从调研和掌握情况看,全省仅有386家民营企业编建民兵预备役组织1.7万人,有兵无编、兵员流失的问题比较突出。

(二)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组织建设基础薄弱,党管武装根本原则和制度难以有效落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民兵预备役工作首要的根本的政治要求。中央文件明确规定,民营企业建立民兵预备役组织必须党组织健全。而我省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正在摸索推进,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覆盖不全面、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2018河南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全省仅有458家民营企业在公司内部建立了党组织。加之民营企业中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和领导方式与国有企业有很大不同,其党组织在企业中没有决策权,党管武装容易流于形式,甚至将民兵预备役组织演变成企业看家护院的“私人武装”。

(三)民营企业受市场因素影响大,人员流动快、自由性强,依法开展民兵预备役工作面临现实挑战。民营企业经营自负盈亏,迫于竞争压力,往往把经济利益最大化作为企业发展的首要选择。加之市场在人才配置中起主导作用,企业人员呈现出流动大、频率快的特点。而在民营企业中编建民兵预备役组织,需要定人、定位、定岗、定责,定期集中组织教育训练,随时担负急难险重任务,这些往往与企业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在行政手段难以干预、法规建设相对滞后的情况下,民兵预备役工作很难得到有效落实。

河南是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兵员大省,在奋力实现中原更加出彩的历史进程中,要紧跟时代发展,强化使命担当,深入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思想,大力加强民营企业民兵预备役工作,集聚优势资源,努力打造与世界一流军队相匹配的民兵预备役力量,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备战打赢提供支撑。建议:

(一)加强统筹指导。一是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契机,把民兵预备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同步推进企业发展与民兵预备役建设。二是军地联合组织民营企业民兵预备役工作专题调研,摸清底数,找准症结,拿出具体措施。

(二)强化党建工作。以扎实有效的党建工作,为民兵预备役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支撑。一是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扩大组织覆盖面。二是依托企业党组织,优先在一些具备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中开展民兵预备役工作,试点先行,积累经验,走出党建工作与民兵预备役工作协调发展的路子。三是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政治引领作用,做好企业员工思想工作,提高组织纪律性,营造关心国防建设、支持民兵预备役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提升建设效益。紧紧依托我省民营企业发展成果,深入挖掘人员、装备、科技等方面的资源优势,立足打仗所需、企业所能,加大新型领域、新兴产业编兵力度,着力推进通信网络、航天侦察、网系安全、战略投送等民兵新质力量建设,提高打赢信息化战争支援保障能力。同时,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政治过硬、训练有素、管理严格、战斗力强的独特优势,积极参与企业科技攻关、创新发展,遂行应急维稳、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提升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谋求经济效益、政治效益和军事效益最大化。

(四)推进依法建设。一是加快修订《河南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1999年1月22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新时代的新情况,规范细化加强民营企业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措施要求。二是研究制定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民兵预备役工作的优惠政策,立足我省实际,从产业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权益维护等方面,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

责任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