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
政协全体会议大会发言是政协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和政协专委会在全体会议期间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凝聚共识职能,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一种重要形式。通过大会发言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是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的一项重要民主权利。
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即将隆重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精心做好本次全会的大会发言工作,让这一广受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注的庄严神圣讲坛,充分展示政协委员“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家国情怀和责任担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发言的选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紧紧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两大国家重大战略在河南的实施,聚焦河南“十四五”发展目标任务,聚焦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聚共识,助推我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担当作为。
二、大会发言的提交既可以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界别(或委员组)名义,也可以委员个人名义或若干委员联名方式。其中以党派、团体名义提交的大会发言,须由该组织负责人签发;以界别或委员组名义提交的,须由界别召集人签发;经审核后印发的委员个人(或联名)提交的大会发言,将记入委员履职档案。
三、大会发言稿件应突出政协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政治性、科学性、可行性,努力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行文要主题鲜明、言简意赅、层次分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
四、大会发言内容不能涉及以下情形: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所在组织、单位有关组织事宜和人事安排意见的;进入司法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尚未结案的;属于学术研讨的;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宣传、推介作品、产品的;指名举报的;纪检监察机关或审判、检察机关正在审理的违纪违法问题;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其他不宜作为大会发言的情形。
五、大会发言材料的篇幅一般每篇不超过3000字,提交时请注明委员姓名、单位、职务、界别、联系方式等。大会秘书处将按照“质量第一、党派优先、统筹兼顾”的原则,遴选部分材料作为大会口头发言。
六、大会发言材料原则上要求提交电子稿,截稿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17时。为方便各位委员踊跃参与口头发言的遴选,请大家尽早将大会发言材料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
祝各位委员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联 系 人:刘 苗 邮箱:hnszxdhfy@163.com
联系电话:0371-65506595 13083718777
河南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秘书处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