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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时间:2020-12-30 17:22 来源:


经研究,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定于2021年1月7日至8日在郑州召开,会期1天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通报;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审议并原则通过政协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推举报告人;审议并原则通过政协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秘书长名单、副秘书长名单;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听取关于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筹备情况的说明(书面);听取省政协办公厅、各专门委员会关于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初步打算的汇报(书面);听取住省辖市省政协委员跨市考察情况的报告(书面);刘伟主席讲话。

二、参会人员

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住豫全国政协委员,不是省政协常委的省辖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和省政协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厅厅级干部等列席会议。另邀请20名省政协委员列席会议;邀请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通报。

三、会议地点与食宿安排

会议主会场设在省政协机关西楼一楼常委会议室,住地在大河锦江饭店(花园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北角)。会议安排住郑州市区以外参会人员的食宿。参会人员自带车辆驾驶员不纳入会议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范围,会议后勤保障组可帮助其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四、报到办法

报到时间:1月6日(星期三)下午2:30至6:00。

报到地点:大河锦江饭店一楼大厅。

如需接送站,请提前与会议后勤保障组联系。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参会人员在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居情况的;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症状,经就诊排查,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的不得参会。

2.会议安排在省政协机关大门口处放置红外线体温仪,对参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对进院车辆进行消毒处理,请参会人员自觉配合。

3.请参会人员佩戴统一发放的口罩参加会议;会议期间,减少会客和不必要的聚集。

六、其他要求

1.参会人员应提前安排好近期工作,按时参会。因身体原因或特殊情况确不能参会的,须由本人写出书面请假报告(写明身体不适症状或事由),并于1月4日下午5时前传真至会议秘书组,报省政协领导批准。省政协办公厅将对委员参会情况进行统计,记入委员履职管理档案。

2.请携带会议证件参会,如有遗失,提前告知会议秘书组。请需住会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住宿手续。


                   政协河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0年12月29日

会议工作机构联系方式(区号:0371)

1.秘书组:65506676、65506680、17737157887

值班室:65908156(传真)、65506163(传真确认)

证件制发:65916050、13523500917

2.后勤保障组:65908465、13598833117(食宿)

65506050、13703711166(接站)

大河锦江饭店总台:6592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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