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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护航民营企业行稳致远

时间:2021-01-28 10:16 来源:河南省政协

周新萍委员代表河南省工商联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

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近年来,从中央到我省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但与全面依法治省的总体要求和民营企业对公平、公正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新兴行业法律法规亟待完善。“直播经济”、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等新兴行业相应法律法规不健全。二是依法行政仍需改善。个别地方政府存在失信行为,拖欠企业账款、单方面违约、招商引资政策难兑现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识和手段有待加强。有的司法人员缺乏经济领域法律专业知识,有的只片面考虑法律效果,有的保企稳岗促发展意识不强,不能及时妥善处理民营企业的合法诉求。四是企业自身法治意识及依法经营能力有待提升。有的企业官司缠身,企业负责人疲于“救火”,无心经营;有的企业不能及时从法律救济转向法律防范,从依法维权转向依法管理企业。

为此,建议:

一是完善制度“安心”。建立健全新兴行业法律法规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咨询及公众参与制度,确保决策的公信力、执行力。健全决策监督机制,适当增加民营经济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比例,评议监督政府部门的工作绩效和履职行为。健全政策第三方评估机制,提高政策的科学性、适当性和可操作性。健全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倒查机制、政府赔偿补偿机制,实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二是深化改革“强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从“放”的角度,通过“行政审批改革”等措施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涉企执法事项,将政府不该管、不能管的事项交给市场和社会。从“管”的角度,树立“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监管理念,全面推行信用监管、综合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建立免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制度;建立拖欠账款行为约束惩戒机制,防止和纠正拖欠市场主体账款问题;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责任追究机制。从“服”的角度,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全流程、精准化的服务模式,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是纾困解难“暖心”。在执法办案中,以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为出发点,全面考量司法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审慎善意司法。慎用司法强制措施,建立企业经营性资产强制执行风险评估机制,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加大对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的清查力度,集中攻坚处置重大、疑难“挂案”“积案”。主动开展诉讼引导和法律释明服务,注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涉企案件,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减轻企业司法成本,以司法执法“硬招法”,营造企业发展“暖环境”。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司与工商联建立畅通的司法沟通联络维权机制,开通包括民间维权在内的双向维权渠道,保护民营企业司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依法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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