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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化解大龄单身农民工的城市化困境?王位东委员这样建议

时间:2022-01-07 20:27 来源:河南省政协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不断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的重大战略举措。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新生代大龄单身农民工作为新生代农民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数量十分庞大,且有逐年增长的趋势,面临难以返乡又无法入城的独特困境,不利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现有国内外城市化经验表明,家庭化(即结婚成家和为人父母)流动是城市化的主流趋势,能否实现家庭化流动已成为判断城市化程度的重要指标。新生代大龄单身农民工因种种原因无法组建家庭,难以获得亲属的社会支持,容易激化与留守在家的父母矛盾,同时也限制了原有亲属关系的维系与扩展,被农村社会建构为“光棍汉”从而成为有家而不能回的人。同时,新生代大龄单身农民工由于没有家庭负担和为家庭积累财富的动力,在劳工市场上表现出极其频繁的流动性,导致其无法与城市的社保制度、住房市场等发生稳定的联系,也无法形成稳固的人际关系,从而被城市所排斥,最终形成难以返乡又无法入城的城市化新困境。

  我省作为农业流动人口大省,流动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滞后,城镇化水平低,存在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问题,为顺利推进我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亟需高度重视新生代大龄单身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除其当前的后顾之忧。

  为此,省政协委员王位东建议:

  一、多措并举,消减新生代大龄单身农民工婚恋障碍

  (一)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增加收入来源,提高婚恋吸引力。通过就业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拓展就业渠道,全面提升新生代大龄单身农民工的就业质量,增加其收入来源,提高收入水平,既可以促进其留在城市,又有利于增加其在婚恋市场的吸引力。

  (二)搭建婚恋平台,构建婚恋社会支持网络。地方政府、企业管理者、工会和其他社会力量应以多种方式介入新生代大龄农民工的婚姻市场,搭建婚姻匹配平台,拓展人际关系网络,促进婚恋交往。可举办针对新生代大龄单身农民工的婚恋交友公益活动、举办婚恋公益培训、心理疏导等方式为其提供婚恋支持。

  (三)倡导节俭文明的婚恋观,降低婚恋成本。多渠道宣传、倡导节俭文明的婚恋观;推动移风易俗专项整治行动,将治理高价彩礼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宣传揭露高价彩礼、炫富比阔,铺张浪费的危害性;开展集体婚礼、公益婚礼等活动,降低婚恋成本。

  (四)加强包容性制度建设,促进城市融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降低落户门槛;加强住房制度改革,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原则,加大廉租房供应力度,促进住房租赁发展,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加强社保制度、土地制度改革等一系列配套改革,加强包容性制度建设,使得农业转移人口包括新生代大龄单身农民工,无论婚否,都能在城市顺利落户,享受公平的市民化待遇。

  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预防已婚农民工家庭解体

  提高对现有已组建家庭的农民工关注力度,尤其是已在城市务工、生活,但其家属仍在农村的农民工家庭的关注和支持力度,稳固家庭结构,缓解离婚问题,避免此类家庭滑入与新生代大龄单身男工类似的新困境群体的风险。

  三、加快制度开放,促进已实现家庭化流动的农民工融入城市

  在上述促进新生代大龄单身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包容性制度建设基础上,还要针对现有已实现家庭化流动的农民工开放其他制度机会,尤其是根据农民工流动性较强、工作场所不固定等就业特点,完善随迁子女教育、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使其在享受同等市民待遇的同时,在购房、入学等政策制定时更加灵活宽松,使新生代农民工生活的更有希望、更有盼头,能够从容的在城市安家落户,顺利完成向新市民过渡,从而融入城市、为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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