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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河南省委会:提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水平 筑牢农业发展粮食安全根基

时间:2023-02-17 17:30 来源:河南省政协

  提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水平

  筑牢农业发展粮食安全根基

  ——薛志杰委员代表民革河南省委会的发言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把小农户服务好、带动好”。近三年,河南利用中央财政资金7.18亿元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至2021年底,全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达12.57万个,服务小农户1575.9万户,服务面积达1.86亿亩次,为我省扛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重视。

  一、存在问题

  (一)配套设施不完善,影响托管正常运营。部分地区只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而忽视一般性基本农田管护,部分农田水利工程存在设施残缺、老化失修等问题。大型联合体缺少农机具停放、粮食晾晒、成套烘干系统等专门场所,服务主体在资金和用地审批上都有较大困难。

  (二)耕地碎片化制约,托管成本居高不下。村镇积极性不高,托管服务主体沟通协调工作难度大。一些乡镇、村替农户做主,采取边签字边实施路线,致使协议实施中有的农户托管、相邻农户不同意的“插花田”现象多有发生,增加了服务主体的经营成本。

  (三)缺乏统一标准,农户利益缺乏保障。很多托管服务交易双方均为口头约定,签订合同的也无服务质量约定条款。一些农户利益受损却无有效维权途径,影响托管服务的广泛开展。山西省出台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和《农业生产性服务指南》地方标准,成为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有力抓手,值得借鉴。

  (四)试点规模偏小,无法实现整体推进。山西明确了94个示范县(区)和11个整市全面推进试点,目前我省只选定29个县(市、区)作为省级示范县,没有全面推进地级市。在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服务专业户占近一半,大型服务类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还较少,无行业巨无霸托管企业。

  二、对策建议

  (一)探索“以粮为先、全域托管”,因地制宜推进。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深入研究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联接机制,从省级层面对农业生产托管机制进行完善创新,研究探索适合河南发展的农业生产托管机制,因地制宜打造“以粮为先、全域托管”的农业生产托管河南模式。

  (二)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为农业生产托管创造条件。加强规划引领,制定出台《河南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和相关标准。组织有关部门组建专家组,进行广泛调研,总结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尽快推进落实相关政策。

  (三)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业生产托管快速发展。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主体承担涉农项目、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在中央财政政策的基础上,建立省级农业生产托管专项扶持资金。整合涉农项目投入,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实行重点倾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和服务方式,解决托管服务组织贷款难、保费赔付难等问题。

  (四)加强行业管理,促进农业生产托管规范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风险管控、纠纷处理等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服务组织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托管服务主体名录管理制度和多方参与的资格审查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托管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引导多元托管服务主体发展壮大。重点支持规模效益突出、带动能力强的经营主体。探索土地租金、入股、技术服务等农业生产托管模式。扩大农业生产托管试点范围和规模,推进县域试点和地级市整市推进。探索推广农业生产社会化联合体模式经验,打造我省一体化托管服务组织体系,培育龙头企业,使其走出河南、服务全国,带动河南农业产业发展壮大。(来自河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的发言)

责任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