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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政协创新民主监督形式 建立“政协+检察”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

时间:2023-03-22 09:52 来源:人民政协报

  本报讯(记者 王有强 靳燕 通讯员 张鑫)近日,河南省济源市政协同省检察院济源分院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和加强公益保护协同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由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予以印发。依据《意见》特聘20名各界别政协委员为“公益诉讼专家库”成员,推动公益保护工作持续深入扎实开展。

  为推动《意见》落地见效,3月6日,济源市政协与省检察院济源分院共同组织召开了加强公益保护协作工作座谈会。

  参会的政协委员结合自身领域和专业特长,对进一步深化公益保护机制畅谈体会和建议,并结合履职中掌握的社情民意,现场向检察机关提供了9条监督线索。与会的检察官针对委员们的建议和线索进行现场研判,就如何开展下步工作开展深入交流。

  “公益保护非常重要,要引导全社会增强红色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捍卫尊崇英烈的社会氛围。”王铁军委员表示。卫苗苗委员认为,现在正集全市之力优化营商环境,道路建设是硬环境,公共交通安全问题应予重视,希望能对公益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意见》明确公益保护协同监督的领域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着力推进解决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

  此外,《意见》建立了7项具体制度。如,建立协同监督定期会商和日常沟通机制,双方分别常设相关联络机构;建立政协委员“检察官助理”制度,共同遴选专业人才,由检察机关聘任为“检察官助理”,为检察公益诉讼提供专家智慧和专业技术支持;建立监督效果评估、反馈机制,实现对公益诉讼重点案件整改落实效果进行多维度、多视角的综合评估,双方必要时可将监督落实情况报告党委。

责任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