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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共识 提振信心 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7-28 10:09 来源:人民政协报

  编者按:《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近日发布。《意见》围绕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6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引发热烈反响,广大民营企业家倍感振奋。围绕《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重要部署和意见落实,本报采访了多位委员、企业家和经济界人士。


  努力把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做久

  叶青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八个方面全面部署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31条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厚爱,在民营经济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通过学习我有三点突出感受。

  一是《意见》进一步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重要地位和重要贡献。《意见》首次提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再次强调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对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定位作出鲜明的表述。这一重要定位,也再次让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二是进一步回应了民营企业、民营经济人士的关切和利益诉求。《意见》回应民营企业“要账难”关切,要求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回应融资难、融资贵的关切,提出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回应公平竞争的关切,提出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等。举措制定很实、很细、很有力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是进一步强调了引导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发展。围绕“两个健康”,《意见》做出一系列部署安排,针对企业治理结构健康提出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围绕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健康,提出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机制,积极稳妥做好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优化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结构,健全选人机制,兼顾不同地区、行业和规模企业等等,充分体现了“不以规模论英雄”的原则。

  下一步,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党对民营经济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支持和推动企业党建工作,将党的领导优势与企业治理体系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企业运行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在企业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定创新创业的发展信心。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上来,把力量和智慧汇聚到高质量发展的火热实践中去,做到心无旁骛创新创业,脚踏实地谋求发展。

  三是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动摇,坚持聚焦实业、做精主业,脚踏实地、心无旁骛,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要坚持开拓创新,勇于拼搏,扎根中国市场、开拓国际市场,打造一流产品、建设一流企业,切实提高企业抵御风险、迎接挑战的能力;要自觉把企业发展同国家繁荣、民族兴盛、人民幸福紧密结合在一起,自觉担负起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全体员工利益共同体,让企业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员工,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中作出积极贡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北京叶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新举措新亮点

  庄聪生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意见》内容全面,要求明确,举措务实,既坚持问题导向,又做到精准施策。围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民营企业关切的营商环境、政策支持、监管导向、法治保障、舆论氛围等问题,都作出了制度化安排和明确指导意见,直击痛点难点,释放强烈信号,精准回应社会重大关切和民营企业诉求期盼,真正帮助民营企业在方向上解惑、发展上解忧、环境上解压。

  《意见》全方位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营商环境和社会氛围,给当下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也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保驾护航,将有力地提振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增强民营企业家的发展预期。《意见》出台的政策举措有许多新亮点、新的发展,其中有不少举措是第一次提出来,也是经营主体长期以来期盼解决的问题。

  1.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并建立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经过4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得到了极大的拓展,在国家政策层面上已经实现了“非禁即入”。但由于存在各种显性和隐性壁垒,“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普遍,尤其是在电力、电信、石油、军工、金融、铁路、港口、城市及农村基础设施、水利设施等方面表现更为明显,产业准入壁垒很多。这次《意见》明确提出:“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这对于破除各种市场准入壁垒,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让民营企业在准入许可、要素获取、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获得平等地位,将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同时,民营企业在遭遇市场准入壁垒时,可以随时进行投诉,相关单位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并给予回应答复。

  2.将政府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存在不按政策办事、不信守合同规定、不依法行政,或者朝令夕改、出尔反尔,或承诺拍板的多、而实际兑现的少。这些地方政府之所以如此缺少自律,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惩戒机制不健全,惩治力度不够、措施不得力,信用缺失成本过低所致。目前,在社会层面已有个人失信惩戒、企业失信惩戒和约束机制,但是针对政府的还没有。因此,亟待构建政府行为的诚信约束机制。这次《意见》明确提出:“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这一措施,对于政府带头讲诚信,建立诚信社会,以及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契约精神、信守法规、言而有信、依章办事,取信于投资者,取信于普通民众,都将起到极大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3.完善拖欠账款清理与审计、督查、巡视等制度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中小微企业账款,已经成为影响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从2018年起每年都部署清退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问题,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处于劣势地位的中小微企业不敢得罪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生怕砸了自己的“饭碗”,被拖欠账款后,既不敢起诉也不敢举报,只好“打断门牙往肚子里咽”。特别是三年疫情,一些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更加拮据,使得拖欠账款问题更加突出。这次《意见》强调要“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加强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的曝光。”“完善拖欠账款清理与审计、督查、巡视等制度的常态化对接机制。”这些措施,运用审计、督查、巡视等形式,将会对一些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产生震慑作用,有效地解决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问题。

  4.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对于人身安全以及财产权的保护,一直是民营企业家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持续开展涉民营企业的冤案错案的纠错工作,纠正了以顾雏军、张文忠等为代表的一批重大涉及产权案件的冤案错案,挽救了不少蒙冤的民营企业家,为民营企业挽回不少损失。然而,尽管近几年纠正冤假错案工作颇有成效,一批冤错案件被宣告无罪,但纠正过程阻力大、时间长等问题依然存在。这次《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涉企案件申诉、再审等机制,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这一政策,对于今后涉民营企业案件的申诉、再审和防范出现冤错案件,以及坚持有错必纠、有错必改,让广大民营企业家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有恒产者有恒心。有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有了人身和财产安全,企业家才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5.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现实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执法者存在的突出问题。比如:有的执法依据不充分、标准不清晰、透明度不高;有的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钓鱼式执法;有的没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设定权限的规定,在法定幅度之外调整罚款上限;有的违反包容审慎监管原则,面对整治问责,不加区分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一罚了之,一关了之。这次《意见》要求:“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推行告知、提醒、劝导等执法方式,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今后,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必须注重“柔性执法”,以教为主,以罚为辅,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

  6.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当前,影响民营企业行稳致远的因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内因是企业自身的治理机制存在不严谨、不规范现象。多年来,经过广大民营企业的自身努力,企业的法治素养、法商素质、合法能力、合规经营管理有了很大提升,但也有一些企业自身存在着治理薄弱环节和亟须施治的痛点。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备性方面,一些企业的治理结构仍需优化、治理机制还不健全,存在决策不规范、程序不透明、内部缺乏有效防治腐败机制等问题。特别是一些企业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大肆索贿受贿、挪用占用资金、出卖商业秘密、侵吞企业财产、变相私占核心技术,等等。这些内部腐败现象及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蚀民营企业利益,极大地削弱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这次文件明确提出:“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出台司法解释,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对于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自身治理机制尤其是有效的腐败防治机制,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司法部门依法平等查处民营企业内部舞弊行为和腐败现象,保护民营企业财产不受侵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除了以上6个方面,《意见》中还有不少是第一次提出来的。比如:“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完善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办法,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和时代氛围,对民营经济人士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理解、宽容、帮助。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等行为,健全相关举报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意见》是推动我国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要把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意见》部署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切实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消除顾虑、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广大民营经济人士要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实现治理规范、合规经营,不断改革、积极创新、练好内功,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入企业广泛宣传政策,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实落细。要讲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故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氛围,提升民营企业谋发展、谋改革、谋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作者系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

  不负时代奋斗正当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如同给广大民营企业吃了定心丸,使广大民营企业家感到民营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春天来了。新时代,面对新的历史任务,广大民营企业家要担起更大的责任,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作为一名资深创业者,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陈泽民的话,代表了民营企业家的心声。

  7月25日,中国民营经济50人谈2023年第二次会议上,30余位企业家、学者、媒体代表围绕“落实《意见》 提振信心”主题展开讨论。

  “《意见》对民营经济定位、作用做了充分、正面、积极、肯定的论述,引起的社会反响很大。”中共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胡德平在发言时说,“企业要有为,首先要在市场上站得住脚。那些有科技含量的企业、产品有市场需求的企业,会往上发展;那些过时、落后、低质量、高污染的企业,一定要往下走,有的可能就被淘汰了。因此,企业界在欢呼《意见》精神带来的推动力之际,也要做好心理准备,经济发展也是一个破旧立新的过程,发展好自己的企业是根基。同时,《意见》提出富而要有义,富而要有责。引导民营企业踊跃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参与应急救灾,支持国防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超预期的政策信号

  “我个人给《意见》归纳了四句话,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反响积极、提振信心。”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黄剑辉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也强调要切实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结合起来看,中央的力度真的是超预期的。

  “在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意见》强调了全面落实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权等等。”四川大陆集团董事长杨大陆对“一视同仁”四个字尤为看重。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原常务副会长王忠明对此深有同感。他说,市场经济崇尚竞争,民营经济从来不怕竞争。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原住民。市场经济有风险偏好,民营企业从来都是在风险、在抗争当中发展壮大的。市场经济追求法治,一个真正寻求健康发展的民营企业也最喜欢法治环境。因此,落实《意见》提出的“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民营企业有希望实现更大幅度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还有很多事要做。

  “在1820年代,李嘉图学派为了坚持劳动价值论和反对者之间展开了一场争论,争论的一个例子就是陈年葡萄酒为什么比刚出厂的葡萄酒贵。”清华大学政治经济研学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发言时讲了一个小故事,用以说明经济理论研究的重要性。“我们要深化理论研究,为促进壮大民营经济提供真正的理论依据。”

  原国务院参事陈全生也提出,实践是理论的基础。有了正确的、客观的、全面的认识,应该有理论上的突破、创新,有进一步的思想解放。

  大成企业研究院院长欧阳晓明提出,《意见》指出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度。在政策支持上要一视同仁。为此她建议,通过立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基本权利和地位,充分体现国家政策连续性。

  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创始会长陈剑建议,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需要建立一个责任清单和跟踪反馈机制。对每一条都应有实施责任清单,每一条都要有相应责任主体,确保《意见》落到实处。

  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潘士远考虑的是具体的税收制度问题。“大型民营企业是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的重要节点。当前,我们的结构性减税降费,规模上主要聚焦小微企业,理论上主要是支持制造业,环节上主要鼓励研发。应该进一步明确大型民营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完整体现政策导向性。”

  新发展的强大契机

  《意见》最终效果,民营企业家的行动和贡献是关键指标。

  “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落实《意见》,民营企业家自己首先要有作为。我们一定要树立一个基本观念,民营经济的作用,我们用‘56789’概括。实际上,我们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上,可以有更大的作为。”大成企业研究院副院长陈永杰提出,我们只有正视这个现实,关于民营经济的很多事情才能真正一步步推进。

  北京湖州商会会长、浙江珍贝集团董事长邱淦清认为,民营企业想要立住脚,首先要找自己不足的地方来改善,需要不断学习,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全国工商联、各商协会等组织的学习机会。

  中国经社理事会原副主席、全国政协原副秘书长杨崇汇在听了大家的发言后说,《意见》的政治性、政策性、现实性、针对性非常强,当下我们必须要认真研究如何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文件的精神上来。坚持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积极贡献。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社会氛围,多一些包容,少一些对企业多头检查与干预。帮助民营企业借助互联网与各级政府的招商引资平台,注重推进企业自身发展与寻求合作相结合,着力在双循环当中找准定位,在开拓进取中不仅要让自己活下来,还要能培养出人无我有的新优势,以适应国家高质量发展所提出的新要求。”

  会议主持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迎秋在总结发言时说,《意见》重在构建政府与市场、企业的关系。特别强调企业依法经营、依规经营。政府也要依法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次《意见》列举了很多政府不可为的内容。有为、依法的政府,与有效市场的有机结合,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就有了更为充足的保障,实现党的二十大定下的宏伟目标,就有了更为坚实的基础。让我们共同努力,不负时代!

责任编辑: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