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作为社会的缩影,是以共同居住的地域为基础,具有共同的社会联系和价值认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近年来,沁园街道河合居委会发展日新月异,但面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受专业化程度限制和群众意见多样化的影响,导致部分重大事项决策在实施“四议两公开”程序后仍然出现实施结果不符合政策规定,群众不理解、不配合等尴尬情况。
着眼于破解城市基层治理难题,河合居委会创新推出“1142”工作法,为“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保驾护航,推动基层民主决策更加专业、科学、合理。
进行一次意见收集。在重大事项尤其是与居民生产生活相关的事项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之前,河合居委会召开群众代表会,向群众讲明政策要求、进行适当引导,将群众的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形成初步方案。
开展一次可行性研判。针对前期形成的初步方案,河合居委会邀请行业专家和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可行性研判,通过街道“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邀请属地政协委员对方案进行商议,根据研判、商议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对方案进行再次修改。
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在前期意见收集和可行性研判的基础上,河合居委会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形成最终决策。
据了解,河合居委会“1142”工作法的推行提高了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对基层治理工作的参与度,为基层民主决策提供了保障。目前,河合居委会通过“1142”工作法成功制定并通过了《居民自建房管理方案》,得到了居民的支持,有效杜绝了群众违建、抢建自建房行为。
责任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