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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创新 团结奋进

时间:2024-03-18 09:40 来源:人民政协报

  学习王沪宁主席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我有一个深切的体会,就是报告充分体现了“守正创新、团结奋进”的特点。报告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总结过去一年工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政协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政协工作,在历届全国政协打下的良好基础上接续奋斗,在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作出新贡献。第二部分部署了2024年4项重点工作。统率4项重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推进思想政治引领,积极建言资政,广泛凝聚共识,加强自身建设,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汇聚智慧和力量。

  根据中共二十大精神,报告提出了今年全国政协的四项重点工作。

  要在“坚持三个有机结合”“提高三个能力”“做到两个把”上下功夫

  一是坚持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报告和政治决议都强调:“坚持三个有机结合”“提高三个能力”“做到两个把”,即: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协各项工作之中,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各界共识和自觉行动。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是落实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国政协持续不断抓的重要工作。2018年6月,第一次全国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召开,重点研究为什么要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问题,提出了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2021年9月,第二次全国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重点研究如何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全国政协系统党的建设问题。会议特别强调,要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极大地推动了政协党的组织建设,形成政协党组、机关党组、专委会分党组,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这样一整套完整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2023年11月,全国政协召开了第三次党建工作座谈会。这次会议总结了以往政协党的建设工作,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政协党建工作作了深入讨论。会议收到各地政协书面发言57篇,比较集中讨论了“在新的形势下如何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政协高质量履职”问题。大家提出的问题有:如何处理好政协党建与履职关系,有效避免“两张皮”的现象?如何搭建更多的党建工作平台载体?如何分众化、差异化地开展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绝大多数党员委员的组织关系都不在政协,如何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各专委会分党组成员组织关系已转入各专委会党支部,如何落实党章规定,使支部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责任?如何推进“互联网+党建”,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效能等等。现在,我们要根据中共二十大精神和这次政协全会的精神,在“坚持三个有机结合”“提高三个能力”“做到两个把”上下功夫。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我们要通过筹办一系列庆祝活动,发扬优良传统、牢记政治责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

  不仅要研究政协自身的“小理论”,还要研究“四个全面”“五大建设”的“大理论”

  二是坚持不懈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报告提出三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做好党的创新理论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二是常态化开展委员读书和理论学习及政治培训。三是加强理论研究。

  有的同志问:“前些年开展的读书活动,下一步怎么搞?”对此,我理解报告强调了几点:一是常态化开展。要克服形式主义的倾向,在实效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效更好地转化为履职能力和工作实践。二是聚焦主题。比如,去年全国政协开设了12个主题读书群,引导大家围绕主题读书。三是进一步规范。全国政协制定了委员读书活动工作办法,地方政协可以借鉴参考。

  还有的同志问:“十四届全国政协高度重视政协理论研究工作,我们感觉到了,但究竟应该怎么抓呢?”全国政协去年专门出台了加强和改进理论研究工作的意见,我们应该按照要求加强这项工作。意见有三个方面的突破,也可以说是“三大亮点”:一是由“小理论”向“大理论”转变。过去我们研究政协理论,关注的是政协本身,如政协性质、职能、制度体系和自身建设等,结果导致研究范围比较窄,与政协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议题“两张皮”的现象。新出台的意见开阔了新的视野,要求不仅要研究政协自身的“小理论”,还要研究“四个全面”“五大建设”的“大理论”。二是强调政协理论研究队伍要由“以机关干部为主”向“以委员为主”转变,形成一支以政协委员为主体的理论研究队伍。目前,全国政协已初步建立146人的委员理论研究专家库,244人的机关干部理论研究人才库,并准备将委员参加理论研究情况纳入委员履职评价体系。三是提高理论研究的频次。全国政协建立了三个机制:一是主席会议成员务虚会;二是建立经常性理论研究机制,以课题方式开展,以理论研究会理事为主体,鼓励地方政协参与;三是机制性理论研讨活动,以每季度举行一次研讨会的方式安排,每次聚焦一个主题交流理论研究成果。

  要发扬优良传统,牢记政治责任,提高履职水平,把实干、责任、担当书写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

  三是聚焦中国式现代化目标任务献计出力。这是全国政协工作的重点,报告为此提出了三项具体举措:要重调研、勤调研、善调研;要开展有根有据的深度协商互动;要把握协商式监督定位,助推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抓实经常性工作”,这句话经常讲,但列为一个标题专门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讲还是第一次。什么是政协经常性工作?是指大会闭会期间政协所开展的工作,主要有调研视察、提案、社情民意信息、会议发言等。目前,政协开展经常性工作数量是很大的。比如,过去一年,全国政协党组成员领题调研、主席会议成员专题研究和专门委员会调研视察考察等共138项,这意味着平均每两天就要组织一次调研视察考察活动;举行各类协商活动94场次,平均每周2次;收到提案5621件,1982名委员参与提案,也就是近90%的委员提交了提案;1154名委员报送信息7421篇,即一半以上的委员反映了社情民意信息;全国政协委员共开展6806项联系界别群众活动,平均每位委员参加了3项……这些都说明,政协的工作是饱满的,委员是努力的。但现在的问题还是质量不高。作为专门协商机构,要专出质量、专出水平、专出特色,要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贡献。提高“贡献率”,应该也必须成为检验政协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

  在人民政协历史上,通过专题调研、运用提案信息等为国家发展献计出力的例子有很多。例如,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提出建设三峡工程,但争议不少。1985年3月,全国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期间,167名委员单独或联合提出17件提案,建议缓上三峡工程。全国政协为此成立调研组,进行近40天调研,召开40多场座谈会,参与的委员和专家有400多人,最后形成了一个总报告,6个关于投资、防洪、航行、发电等情况的分报告。在水电部的指导下,围绕有争议的问题成立了由412位专家组成的14个专家组。在8个多月的调研论证过程中,争论之激烈在此前新中国决策史上前所未有。著名水利专家潘家铮说:“有人问,谁对三峡工程贡献最大?那些反对三峡工程的人对三峡工程的贡献最大。”三峡总工程师张超然也说:“这些反对意见对于三峡工程的建设也是十分有益的,它使我们的施工更注重科学论证、更加完善。”

  另外,还有武陵山区扶贫的例子。2004年,时任全国政协民宗委主任钮茂生带队调研民族地区发展问题。他们在重庆朝天门码头与“棒棒军”聊天时,偶然听一个“棒棒军”说:“要说穷,我家乡秀水才是真正穷。”当地有句话说,“养儿养女不用教,酉秀黔彭走一遭。”随后,调研组来到了位于四省市交界,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于一体的武陵山区。调研组发现,武陵山区的穷,是连片的穷,单项的扶贫措施不能解决问题。后来,全国政协民宗委牵头,连续十多年召开协商座谈会,并提出“集中连片扶贫”的概念,被原国务院扶贫办采纳,这才有了后来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扶贫,武陵山区的发展也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2019年,全国政协评选出成立70年来100件有影响力重要提案,就是典型代表。我们要发扬优良传统,牢记政治责任,提高履职水平,把实干、责任、担当书写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

  要强化委员主体责任,切实增强联系界别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是致力于画好同心圆。报告提出,人民政协要发挥好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增强团结联谊、谈心交流等工作实效,深入开展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和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不断提升共识度、拓展团结面。去年,全国政协印发了《关于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学习好、贯彻好这个《意见》,是我们当前首先要做好的工作。这个《意见》主要回答了三个问题,即:“联系谁”“联系什么”“怎么联系”。

  第一,“联系谁”。明确界别群众的概念和范围,是做好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政协界别”涵盖党派、团体、行业等,包容性很强,是一个统战概念。“界别群众”也应该是一个统战概念,不能简单等同于人民群众,其范围也不是无限扩大、没有边界。周恩来同志曾经指出:“统战工作是以有代表性的人物为对象的,但应该知道,我们所以承认这些人物,是因为他们有群众。我们所以要做他们的工作,也是要经过这些人物去教育其群众。”全国政协的文件对“界别群众”下了定义,界别群众主要指全国政协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所联系所代表的,可以带动和影响的那部分群众。这里有两个限制句:委员“所联系所代表的”“可以带动和影响的那部分群众”。我们在实践中也体会到,这是原则要求,“联系界别群众”不可能作十分精细的划分。委员的界别身份虽然是组织安排的,但找到自己所联系的界别群众时,既要考虑自身的界别代表性,还要根据实际去把握。

  第二,“联系什么”。要明确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工作内容。《意见》指出: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应突出政治性、统战性,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具体联系工作以思想引领、听取意见、反映要求、凝聚共识、增进团结、汇聚力量为主。所谓“从群众中来”,主要是听取和反映界别群众愿望诉求和意见建议。“到群众中去”,主要是向界别群众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以及本领域的相关政策等。同时,要坚持服务群众办实事。一方面,政协委员应立足本职岗位、力所能及地为界别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另一方面也要明确,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党政部门有明确的职责要求,政协委员不能取代包办,更不能搞成信访接访。全国政协已经下发了开展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的文件,提出了开展12项活动,比如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下乡等活动。目的是发挥委员专长和优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群众办实事。组织这些活动的原则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第三,“怎么联系”。这就是要明确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方式和途径。《意见》强调,要以制度机制建设为重点,把委员联系界别群众贯穿政协的履职工作之中,增强联系的深入度和有效性。要强化委员主体责任,切实增强联系界别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就具体形式来说,这些年来全国政协有很多探索和好的做法。

  一是委员“在”政协联系界别群众,主要是把这一工作融入政协履职和政协经常性工作之中。(一)通过各种协商活动联系界别群众机制;(二)通过视察考察调研了解界别群众意愿诉求机制;(三)通过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反映界别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机制;(四)通过谈心交流联系界别群众机制;(五)完善专委会联系界别委员、开展界别协商活动制度;(六)完善定期走访、结对联系、委员接待日和委员线上民情互动等机制;(七)各专委会及时汇总界别群众思想状况;(八)通过举办界别座谈会等方式,建立反映民族、宗教领域社情民意、做好机关工作的机制;(九)完善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

  二是面向社会做好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一)健全宣传引导界别群众平台载体,如委员讲堂、委员宣讲团、专题讲座等;(二)团结引导界别群众在重大斗争中发声表态,支持委员讲好中国故事、政协故事;(三)建立网上联系界别群众新平台,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四)加强同港澳台侨同胞的团结联谊;(五)协调各新闻媒体传播委员声音;(六)深化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理论研究;(七)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联系。

  (作者系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北京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

责任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