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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 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

时间:2024-04-17 09:17 来源:人民政协报

      编者按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来抓。为促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4月12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调动种粮农民和粮食主产区的种粮积极性,夯实粮食安全的根基”协商议政。现将有关发言摘登如下——

  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原副部长张桃林:强化政策支持让种粮农民有钱挣粮食主产区不吃亏

  为筹备好本次双周协商会,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王建军带队赴山东东营、潍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与地方有关部门、县区和生产经营主体代表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建议。调研组认为,要围绕调动种粮农民和主产区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聚焦粮食产业短板弱项,全链条全要素创设完善政策制度,加快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为此,建议:

  不断夯实粮食产能基础。优化粮食生产布局和种植结构,继续鼓励支持在适宜区推行玉米、大豆轮作和带状复合种植等科学种植模式。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和水利设施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大力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深度融合良种良法良机良田,不断提高粮食产能水平。

  促进增产增收协同发展。一方面,要完善粮食收储体系,构建布局合理、分类分级、优质优价的收储价格体系,引导加工企业贴近产区布局产能,落实好国产大豆压榨加工奖补政策,提升粮食就地就近烘干仓储能力。另一方面,要强化粮食国产与进口统筹,加大国产粮食中央储备收储力度,引导央企国企积极入市收购,同时积极鼓励各类粮食购销主体通过发展订单农业等模式。

  推动粮食生产节本增效。加快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粮食产业链关键环节、关键要素的补贴支持力度,促进降本增效和绿色增产。同时,要引导鼓励规模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联农带农服务,将更多小农户带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稳定种粮农民收益预期。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对种植意向的引导作用,加大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等支持力度,启动实施规模种粮主体贷款贴息,建立与农资价格等生产成本挂钩的动态触发机制。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落实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国覆盖政策,逐步取消地方保费配套。

  为主产区抓粮减负加力。一要加大中央与省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和激励奖补力度,建立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二要完善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评价体系,特别是改进相关统计口径,设置大豆和青贮玉米产量折粮系数,更好引导主产区调整优化种养结构。三要加快构建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综合考虑粮食产能基础、调入调出和人口流入流出以及向畜禽产品、加工产品的转化情况,设立国家层面统筹的专项基金,更好实现产销区利益平衡。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建中央副主席孙东生:健全农业保险保障体系筑牢粮食生产风险屏障

  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收益具有重要作用。民建中央高度重视本次双周协商座谈会,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基层干部和种粮大户的意见建议。调研中发现在农业保险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不利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为此,建议:

  支持鼓励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建立重要农产品强制保险制度。为开发设计指数保险、价格保险、产量保险和特色农产品保险等产品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扩大风险保障覆盖范围。加强农业保险精算模型的研究、改良和应用,广泛开展需求分析与风险测度工作,确保费率厘定科学合理。完善农业强制保险法律法规,推行重要农产品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加大财政对重要农产品强制保险的补贴力度。

  推动农业保险保单标准化和流程标准化改革,规范保险运营。统一制式保险单格式,限制可变动条款数量,促进保险条款简易化、程序化、标准化。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制订并严格执行承保、理赔、查勘、定损等流程规范和标准,鼓励第三方查勘定损机构开展农业保险相关业务,积极推行运用仲裁方式解决保险合同纠纷,加大保险公司违规案件处置力度。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商业保险模式,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大灾风险机制。要对农业保险补贴分类施策,对于重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可适度提高财政补贴比例,其他险种应避免行政干预,要让非政策性农业保险回归市场。

  提升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做好宣传引导和解疑释惑。建立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充分适应农民文化水平、风俗习惯和抗风险能力有限等特点开展保险业务和提供服务,做好信息告知和条款解释工作,提高权益保护意识。

  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谢茹:推广综合种养提高种粮效益

  保障粮食安全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近年来,江西等一些地方打破传统种植模式,探索稻渔综合种养,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多收”,粮食生产积极性充分激发,粮食安全根基夯得更实,建议进一步加大力度抓好规范推广。

  稳住面积、保证地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有的需要在田间挖养殖沟,确保既宜种、又宜养。建议加强对沟坑设置监管,严格落实沟坑面积占比不超过10%的规定,严守“不改变耕地地类、不破坏耕作层”底线,防止“与粮争地”。相关部门要统一对沟坑面积的理解认定。

  既增产量、又提质量。稻渔种养,基础在稻,根本是“保粮”。坚持把粮食稳产高产、提质增效作为发展稻渔种养的首要考量,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重渔轻稻、肥渔损稻。坚持优先发展生态共生模式,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加强减肥减药技术指导,打造绿色有机稻渔品牌。

  党政主导、农民主体。强化地方党政“一把手”粮食安全责任,完善考核指标,严格奖惩落地,倒逼基层坚持“宜种必种、宜养则养”,科学编制“农田种养一张图”,推广实行“田长制”,加强监测和调查评估,时刻绷紧“保粮”这根弦。加强技术培训、产业指导、配套服务,强化龙头企业与种养农户利益联结,让千家万户小生产联通千变万化大市场,助推“要我种粮”向“我要种粮”转变。

  试点先行、稳妥推进。引导支持各地遵循自然规律、结合水稻种植和水产养殖实际,科学合理确定优先发展品类及区域,并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等衔接,条件成熟的探索开展连片试点。注重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技术标准,优化扶持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张合成:调动积极性要确保农民种粮有挣钱预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民种粮能挣钱,粮食生产才有保障”。如何才能让种粮农民能挣钱?我们研究认为,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要把价格作为挣钱预期、初次分配调节的决定性因素,以调粮价、降成本和控进口为主攻方向,主动保护引导农民种粮挣钱。

  防止“米贵伤民”,首先避免“谷贱伤农”。粮食价格受到CPI预警,客观上抑制了粮价上涨,没有下跌预警;种粮收益在农民收入中的占比持续下降,长期忽视种粮市场预期、价格预期会强化“非农化”“非粮化”冲动。建议,建立预防粮价过度下跌机制,清理抑制粮价上涨相关措施,同步实施粮价涨跌调控;进一步强化价格支持措施,完善最低收购价、目标价格等价格保护制度。

  构建预警机制,主动协调成本与收益关系。我国种粮成本比粮价涨幅大,挤压了种粮收益空间与政府补贴效用。“非农化”“非粮化”的高收益导致种植粮食的土地机会成本持续升高;能源相关成本占物质和服务费用的比重增加。建议,构建种粮成本收益指数,主动预警农资价格、粮食价格与种粮利润关系;探索发挥大型农资企业直供服务,有效降低燃料、化肥、农药、种子交易费用;推进乡村“农资小铺”“收粮小贩”规模化,为“种粮小农”让出收益空间。

  实施管控措施,防止进口激增对大豆产业挤压。粮食进口涉及需求刚性增长、国际价格低于国内价格、WTO严格约束我国进口管控措施与生产补贴等诸多因素。要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适度进口的粮食安全战略,降低粮食安全风险,夯实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农垦局局长苏莉: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确保“国家增粮、农民增收”双赢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农情,适度规模经营是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实现“国家增粮、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为此建议:

  通过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小农户对接大农业”,提高种粮收益,解决好“不愿种粮”问题。一是对已较好实现转移就业、对土地依赖不强的地区,通过土地流转、入股或托管的方式,把不种地的农户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并增加土地租金收入。二是对转移就业不稳定、从事半工半农、对土地具有一定依赖性的地区,依托社会化服务,将部分或全部作业环节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种粮效益。三是对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对土地依赖度较高的地区,通过村组内农户经营地块互换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等方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增加种粮农户收益。

  以农业企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对接规模化,把分散小农户与统一大市场联结起来,解决好“谁来种粮”问题。一是按照“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探索建立与粮食经营规模相挂钩的阶梯递增的补贴政策。二是鼓励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并优先向规模化种植地块倾斜。三是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小农户”模式,通过订单合作、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等方式,带动分散小农户联通大市场,共享规模化收益。

  把国有企业和基层组织作为重要支撑力量,提高粮食生产韧性和安全保障能力,落实好“战略储粮”问题。一是加强国有农业企业在小麦、玉米等基础性农产品的生产功能,提高粮食生产在国有农业企业的考核比重。二是支持农垦企业发挥组织化、规模化优势,开展粮食社会化服务。探索构建主产区和平衡区农垦企业跨省粮食产量指标合作调配机制。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作用,加强对土地流转价格、程序的规范指导和纠纷的调处化解。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嘉兴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盖永峰:大豆种植的收入状况与建议

  嘉兴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粮食种植、收购、仓储与销售。经过14年的发展,合作社已发展成为入社农民115户、规模经营土地3.5万亩、固定资产2300万元的千万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其中,我们一直响应国家政府号召多种粮、种好粮,在有限的土地上提高粮食的产量和品质。

  作为大豆种植大户,我认为,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大豆生产支持政策,取得了一定效果,近几年国家对大豆生产补贴逐年加大,但种植成本随之上涨,种植收入也逐年降低。一些惠农政策出台时间滞后,直接影响农民对来年种植大豆的规划和调整。为此,建议:

  按照市场种植效益合理加大补贴力度,调整优化补贴方式。补贴方式应按照一定区域特征灵活制定,否则易造成种粮盈利预期上涨导致土地流转、农资等费用普遍上涨。补贴信息一定要尽早确定尽早公布。

  在大豆收储上继续加大保护扶持力度。我国大豆生产成本高于国外大豆,但中国大豆有自己独有的特性和品质,也是非转基因大豆的重要生产国。应在合理时间合理设点,开展国家储备性托底收购。同时,也要尽早确定政策、尽早发布收购信息,收或不收让农民早知道早决定,避免出现等待政府托底收购而失去在市场上相对优价出售的机会。

  在用地审批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目前国家对建设用地审批严管,很多经营主体因没有晾晒场地、粮食仓储库等,出现大量损粮坏粮现象,再加上我们以原粮销售为主,没有附加值,也想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提高收益,所以希望对区域布局合理、带动性强的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设施、农产品加工厂房建设等的用地审批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杭伟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蒋祥红:稳定土地流转价格加强农业保险理赔支持

  作为一名基层种粮人,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一方百姓增收致富。我承包了800多亩土地,主要以小麦和玉米轮作为主。小麦亩产约1000斤,玉米亩产约1500斤,合作社采用机耕,农忙时用工约30人,每年利润30万元左右。

  和大家分享一下种田的模式:承包800亩土地,租金为1000元/亩,每年种植两季(一季小麦,一季玉米),种植成本包括整地、播种、肥料、种子、烘干、运输等,总成本在2000元左右,收益在每亩400元左右。现在国家政策很多,当地政府每年对小麦进行的“一喷三防”都是免费的,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种粮大户最担心的是土地流转费用高的问题和天气影响。受天气影响导致的减产,有农业保险进行保障,地方政府对农业也有补贴,但到真正理赔时,赔偿较低。如果这两个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就等于给种粮大户吃了一颗定心丸。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加大对农技培训的支持力度。配合当前国家正在进行的粮食单产提升行动,以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农技培训和科技特派员制度为基础,扩大农技培训覆盖面,让每个农户都可以科学种植、增收创收。

  降低种田成本。种植大田如果每亩土地的流转价格在800元以上,种粮大户就难以承受土地成本。当前土地紧俏,农民的土地成了“香饽饽”,建议有关部门制定合理方案,稳定土地流转价格。

  加强农业保险理赔支持。农业种植风险大,天灾也是种粮人的“天敌”,目前的农业保险理赔低,实际理赔数额远远低于种粮成本,建议合理制定农业保险理赔方案,便捷化理赔程序,让更多的种田大户不再为天灾犯难。改革补贴方式,切实履行谁种植、谁受益的补贴标准,让实际种粮的人拿到补贴。

责任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