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
以协商之力赋能基层治理
——孙同占委员、贾作平常委的联名发言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协商民主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形式,是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强调:“要更好凝聚服务群众,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这一重要论述,为协商民主更好嵌入基层治理指明了工作方向,明确了具体抓手。政协委员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其作用发挥关系到协商民主的实效性与群众参与的广泛性,是推动协商民主深入基层的重要力量。但在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以协商之力赋能基层治理方面,面临以下问题:
(一)协商主体意识有待强化。部分干部对基层协商民主的认识仍停留在行政管理层面,忽视群众意见,影响群众参与协商的热情。80、90后外出务工人员,与家乡(社区)的联系趋于弱化,参与基层协商的机会少,信息传递不畅。
(二)协商议题聚焦不够精准。城乡协商活动开展很不平衡,议题选择与基层群众实际生活关联度不大。基层治理数字平台存在数据壁垒,“智慧政协”和治理平台之间系统互相独立,影响协商意见的传递和处理效率。
(三)界别特色作用发挥不足。在协商实践中,政协委员界别优势、专业优势发挥的不充分,和党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功能有所雷同,没有凸显出在专业领域内的精英性。联系服务界别群众不够,未能及时收集和反映界别群众的意见诉求。
(四)协商深度广度有待拓展。基层协商活动依靠政府主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格员等自主组织、参与的协商比较少,协商端口前移、化解矛盾前置作用发挥不够。协商侧重于具体事务性问题的讨论,凝聚社会共识不够。
(五)协商成果转化落地不畅。协商成果转化责任体系不完善,部门间职能交叉、责任不清,协商成果办理推诿扯皮,无法有效落实。缺乏对协商成果转化进度和效果的动态监测与反馈机制,问题容易反弹,工作容易对冲。
对此,建议:
(一)增强协商意识,培育协商文化。协商文化融入基层治理全过程,构建贴近群众生活的协商场景,开展各类“微协商”活动,让群众在实际参与中养成协商习惯,提升治理能力。地方党委政府应当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公共决策,形成多元共治的良性循环,厚植基层治理的民主根基。
(二)优化协商流程,畅通协商渠道。建立健全人民群众说事、议事、理事、晒事、评事的全链条制度安排,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协商治理。聚焦群众身边的小事、难事、实事,通过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网络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大会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利用数字化平台赋能协商,实现协商信息实时共享和协商活动在线开展,方便群众知晓协商、关注协商、参与协商。
(三)完善参与机制,凝聚协商力量。根据区域人员结构,广泛吸收各类代表参加协商,形成多元参与、覆盖面广的协商议事主体。关注外出人口,把有代表性的外出人员纳入协商议事成员范围,鼓励建言献策。打破地域限制,统筹委员资源,基层根据协商事项类别,申请协调委员参与协商。加强战略性界别人才委员队伍建设,倾听界别声音,反映界别诉求,开展界别活动。
(四)深化激励考核,树正鲜明导向。通过定期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走访调研和电话“微访谈”等方式,了解基层议事协商平台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激励考核机制,将基层议事协商成效作为政协委员述职评议“必述必考”内容。加大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格员等基层代表参与协商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增强履职荣誉感。探索开展委员自主调研,支持和保障委员依法履职参与协商。
(五)优化协同治理,强化自治效能。聚焦基层治理需求,丰富委员工作室、委员之家等平台的功能,将协商端口前移,不断规范自治事务和行政管理的权责边界,增强基层自治力量与行政资源的协同配合、优势互补。发挥不同界别委员专业优势,建立特色工作室,常态化开展群众利益协调活动,提升基层协商的自治效能。(来自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发言)
发言人:孙同占 省政协委员,信阳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贾作平 省政协常委,信阳市政协副主席
责任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