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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生育补贴制度 提高生育意愿和生育率的提案

时间:2026-01-05 11:23 来源:河南省政协

  一、目前人口生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规模适度的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2017年以来,我国平均每年出生人口1214万,连续7年下降,从2017年的1723万下降到2023年的902万,平均每年少生100多万。虽然2024年出生人口有小幅回升,比2023年增加了52万,但总和生育率仅1.0左右(国际上通认的生育率警戒线为1.5)、位居全球倒数第二,仅比韩国0.78略高;2022年以来连续出现人口负增长。河南省与全国相比,出生人口下降情况更加严峻,在短短六年内直接减半,从2017年的140万降到2023年的69.5万。

  导致生育率下降的原因很多,从河南的情况来看,比如年轻人婚姻生育观念的变化、结婚人数的持续减少、人口外流规模的扩大等。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过高和生活压力的攀升,让许多年轻夫妇选择“不生”或者“晚生”。部分年轻人为了摆脱经济压力、生活压力的捆绑,追求当下的生活质量,选择“无车贷、无房贷、无后代”的生活状态。包括生育后年轻人要上班,工作与家庭关系的平衡、孩子的看护与成长陪伴都成为现实问题。许多年轻人上班迟到早退就是为接送孩子,如果交给老人看护,既捆绑老人、影响老年人晚年幸福生活,又易造成年轻人与老人育儿理念的分歧,影响对孩子的科学教育培养;如果聘请保姆,经济压力更大,也不能完全放心。

  面对现实的生活压力、经济压力,年轻夫妇首要考虑的是家庭是否负担得起生育孩子,是否可以给孩子较好的物质生活、学习教育,有无足够的时间、精力来培养和陪伴孩子。这成为“不敢生、不想生”的主要障碍。

  二、实施生育现金补贴的可行性必要性

  目前国家和我省相继出台了许多支持生育政策,包括托幼育儿设施投入,力求营造更加有利于生育、养育、教育的社会环境,实际产生的效果不太明显,有些措施一定程度上还增加了政府负担。

  从全球来看,为应对生育率下降问题,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做法,是对生育、养育提供现金补贴。比如,德国为鼓励生育提供的产妇津贴、新政儿童金、产假政策等,产妇从怀孕初期开始领取津贴,金额大约为4万元人民币;孩子从出生到25岁可以领取新政儿童金,一个孩子可以领取至少75000欧元;男女双方都可以享受3年的产假,其中14个月是带薪的。比如,韩国针对一孩家庭,推出在孩子出生的头两年提供662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2.8万元)的现金补贴政策,这一政策使韩国2024年新生儿数量9年来首次实现正增长。其他如丹麦、瑞典、日本等许多国家都有相应的补贴政策。

  从国内来看,已有不少城市和企业出台发放生育补贴的措施。比如,深圳市按照差异化递进式对市民发放育儿补贴,三孩累计可领1.9万元。比如,天门市2024年对生育孩子的家庭给予基因筛查费用减免、分娩补助、一次性生育奖励、产假补贴、每月育儿津贴、购房奖励等一系列福利,一个三胎家庭可以获得最高22.51万元的补贴和优惠;若父母双方均为教师或医务人员,奖励总金额高达28.51万元。2024年该市出生人数同比增幅17%,实现8年来首次由降转增。比如,携程集团对入职满3年的员工,每新生育一个孩子,给予每年1万元的现金补贴,发放至孩子满5周岁。比如,上市公司侨银股份面向全体员工,推出“一孩家庭可在0至3周岁之间,分别享受每月1400元、1050元和500元的奶粉及尿布补贴;二孩家庭在此基础上可申请公立幼儿园学费;三孩家庭在前述基础上再一次性获得10万元奖励”的政策。比如,养猪巨头大北农集团发布鼓励员工生育的奖励方案,员工生育第一胎可以在国家标准上加1个月产假,获得3万元奖励;生育第二胎可以加3个月产假,获得6万元奖励;生育第三胎加12个月产假,获得9万元奖励。

  以上这些做法,有些可以借鉴,有些也有不可取的地方,比如德国、韩国的大额现金补贴,从我国目前发展阶段来看,经济实力、财政能力保证不了,而且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有些地方如深圳市补贴过少又收效甚微。促进生育需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共同构建“生得起、养得好、育得优”的生育友好型社会,其中最重要的一环是鼓励支持生育。因此,建议从增加民生福利、减轻生育养育负担,促进消费、带动就业,提升幼儿亲子陪伴教育水平等角度,出台现金补贴政策,给予新生儿每月一定金额的抚养补贴,给予年轻父母一方全职在家育儿的每月一定金额的全职育儿补贴。采取现金补贴生育,既有可行性,又会产生诸多利好。

  (一)现金补贴生育的可行性

  如果按照每月给予抚养补贴500元、全职育儿补贴2000元的标准进行核算的话,对全国来说,每月需补贴225.5亿元,每年2706亿元(按照2023年全国新生儿902万核算),约占全国年财政支出的1%。对河南省来说,每月需补贴17.4亿元,每年208.5亿元(按照2023年全省新生儿69.5万核算),约占全省年财政支出的2%。总体补贴金额若由国家和省、市、县共同支出的话,是可以承担的。如果根据不同地区特点,按照低、中、高和分段实施,则财政支出负担更轻。

  (二)实施现金补贴生育将产生的利好

  一是有利于促进生育。通过现金补贴,有助于减轻生育家庭经济负担,很大程度上缓解生育养育的“后顾之忧”,进一步鼓励年轻人结婚生育,提升生育意愿,推动解决社会层面“不敢生、不想生”的问题。二是有利于拉动消费。这是最直接见效的利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作为2025年我国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现金补贴,可以即时转化为生育家庭的生活刚需、养育婴幼儿的刚需等,并可拉动更多相关的消费,有力响应和支持国家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等宏观政策实施。三是有利于解决群众“揪心事”。生育是关系国家长远发展的大事、关系千家万户的家事,是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最现实最揪心的民生问题。每年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拿出一定的财力,直接用于解决这一问题,对民生改善能起到最直接的效果。四是有利于高质量培养教育孩子。通过现金补贴,鼓励年轻父母一方在家全职育儿,可以增加更多亲子陪伴,让孩子父母更放心,提高婴幼儿照护质量和教育水平,为孩子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高质量的成长环境。五是有利于提高老年人生活幸福质量。通过现金补贴,年轻父母一方在家带娃,既可以把老年人从帮儿女带娃中解脱出来,也能够减少因双方育儿观念差异造成的家庭矛盾,让老年人更好享受晚年生活。六是有利于带动就业促进就业。一部分生孩子的年轻人全职在家育儿,能够腾出一定的就业岗位,为社会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

  三、有关建议

  基于当前我国国情和河南经济发展实际、财政收入状况,从具体操作层面,建议渐进式、阶梯式、分人员、分地区实施生育现金补贴政策。

  (一)按照孩子年龄时段渐进补贴

  综合分析研判当前和未来我省经济发展情况,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政策实施实际效果,逐步扩大补贴年龄时段。第一步可以将补贴时段确定为0-3岁,第二步扩大为0-6岁,覆盖时段至从孩子出生到上小学。

  (二)划定阶梯式补贴标准

  省级层面在按照年龄时段渐进补贴的基础上,对各时段划定不同标准的补贴区间,总体上逐步增加,同时要明确每个时段补贴的最高金额、最低金额。比如0-3岁,抚养补贴500-800元/月、全职育儿补贴2000-2500元/月;3-6岁,抚养补贴800-1000元/月、全职育儿补贴2500-3000元/月。

  另外,可根据生育孩子数量,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也确定梯次标准。生育一孩的,按照对应年龄时段的标准;生育二孩的,保持一样;生育三孩的,适当增加补贴。

  (三)区分不同地区明确补贴标准

  可区分大、中、小城市,结合各地经济发展、住房生活成本等情况,进行统计核算,明确符合本地实际的补贴金额,最高金额不超过省定区间的最高金额,最低金额不低于省定区间的最低金额。

  (四)区分不同层级明确补贴比例

  所有补贴资金,由省、市、县三级共同承担,可按照6:3:1的比例进行分担。

  (五)区分不同对象多渠道补贴

  对由财政支出工资的体制内工作人员,愿意停职在家全职育儿的,每月可享受除奖金之外的工资待遇,直至孩子6周岁。这样既可鼓励这些人员生育,支持全职养育孩子,又可减轻财政负担。

  对其他全职在家育儿的年轻父母一方,在由财政统一补贴的同时,可以出台支持政策,鼓励经营状况好的上市公司、民营企业或集体经济发展好的村(居)等给予适当生育补贴。

责任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