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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我省乡村民宿提质发展的提案

时间:2026-01-05 11:31 来源:河南省政协

  乡村民宿是乡村旅游的重要业态,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截至2023年底,河南省已建成并运营的乡村民宿数量达到758家,其中不乏如“云上院子”、“灵泉妙境·石光院子”、“老家寒舍”、“小有洞天”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民宿,以及鹤壁“北斗七星”、栾川重渡沟等民宿集群,展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乡村民宿产业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亟需通过政策加力予以解决。

  一、顶层设计存在缺陷,难以形成发展合力。发展乡村民宿产业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公安、消防、文化和旅游、环保、市场监管、卫生等多个部门。我省尚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乡村民宿发展协调机制,导致国家出台的民宿发展优惠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制约了民宿资源的有机整合和项目开发的快速推进。

  二、规范化管理不足,催生市场经营风险。乡村民宿虽然从国家层面得到了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但具体到地方实践依然面临法律不确定性风险。民宿与小型客栈、农家乐等概念混淆,易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农村宅基地、老宅私下交易问题普遍,产权转让不受法律保护,不仅增加了法律纠纷的风险,还影响了民宿的融资与经营稳定性。由于私有住房用作商业用途的法规不明确,部分民宿难以获得合法的经营执照及消防、卫生、公安、食品安全等许可,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去农化”问题突出,不利于乡村振兴。当前民宿发展过于注重住宿、餐饮、观光等功能的提升,忽视了对当地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导致民宿的人文内涵缺失。此外,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尚未建立,农户参与民宿经营的程度有限,难以分享民宿发展的红利。

  四、专业人才短缺,转型提质升级动力不足。虽然乡村民宿的经营者中不乏高学历、有新思想的人员,但运营、服务等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当地居民在管理能力、服务意识、诚信意识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民宿服务水平的提升。社会上针对民宿的专业培训较少,难以满足行业快速发展的需求。

  五、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难以满足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河南民宿数量呈现高速发展态势,2021年以来,每年的增长幅度达50%以上。但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却跟不上民宿扩张速度,许多乡村民宿建在绿水青山间,位置偏远,周边交通、公厕、网络、市场、供水供电等设施不完善,不少乡村民宿甚至出现“孤岛”现象。

  为此,建议:

  一、加强部门组织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文旅、农业、国土、消防、住建、公安、环保、水利、林业、大数据等部门参与的民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乡村民宿政策制定、业务指导、执法检查、协同监管、实时监测等工作,形成发展合力。

  二、加快制定乡村民宿地方标准。对乡村民宿管理原则、开办要求和程序、经营规范、服务与监管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星级乡村民宿评定标准、乡村民宿准入门槛和退出机制,组织乡村民宿等级评定,进一步提升全省乡村民宿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大力引育民宿领域专业人才。以河南省内有一定基础的高校为依托,开设民宿专业,自主培养专业民宿人才。借助高质量推动“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机遇,联合宿联(中国)、浙江漫村、广东宿描等知名民宿品牌力量,组织开展民宿领域专业技能培训,让相关从业人员逐步做到先培训、后就业。鼓励支持相关龙头民宿企业,采取灵活方式,柔性引进民宿高层次人才,政府部门负责在住房补贴、人才公寓、职称评审等多方面给予支持。

  四、做好民宿文化赋能工作。搭建交流平台对接文化资源,通过创意下乡、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培训交流等活动,引导文化智力资源与乡村民宿规划、投资、运营团队相对接。指导支持民宿经营者合理利用自然环境、人文景观、历史文化、文物建筑等资源,不断丰富乡村民宿文化内涵,让民宿散发出浑然天成的特性,让游客既能享受到现代化的设施与服务,也能体验到返璞归真的乡土气息。

  五、创新民宿投资运营模式。在尊重农民意愿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村集体作用,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注册公司、组建合作社、村民入股等方式整村连片发展乡村民宿,助力村民增收。借鉴鹤壁“北斗七星”、栾川重渡沟做法,积极推广民宿集群发展模式,坚持统筹规划、连片开发、集团作战、品牌发展,突出一村一产业、一村一特色,形成村村相连、互为支撑、各有品牌的发展态势。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危房改造、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公共服务均衡配置等项目布局,加快推动路网、光网、电网、水网建设,完善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完善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应急设施建设,切实提高乡村民宿的通达性、便捷度和舒适感,不断推动乡村旅游和民宿产业提质升级。

责任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