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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凝聚中国式现代化合力

时间:2026-03-31 10:17 来源:《党的生活》

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凝聚中国式现代化合力

河南大学 岳鹏星 吕承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的制度体现是人民政协,其对国家机关的民主监督作用是多元化的、广泛的、深层次的,搭建了与社会民众之间的政治联系,实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要义即最大化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凝聚着中国式现代化的合力,有利于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一、发挥制度优势,有力展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生动实践

  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政协制度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现代政治功能主要体现在以议事促成监督。新时代新征程,要按照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部署,不断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第一,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由以宪法为基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所决定的。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同时,人民政协的组织性质被定义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从本质上来说,协商民主是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安排。因此,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不断发展将极大地促进以宪法为基础的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持续完善。

  第二,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主要成果。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昭示了协商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即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推进下,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将沿着具有法律意义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范下的运作框架下不断自我完善。在这个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现代化运作制度框架下,明确人民政协的政治地位、组织架构等事宜,并明确依法对人民政协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监察委员会、检察院、法院之间的政治关系将作出规定。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前提下,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必将确保民主政治协商依法开展、有序进行。

  第三,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促进社会主义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有机整体形式。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既要立足不同协商渠道的特点和实际,突出各自工作重点,遵循各自规则,发挥各自独特作用;又要加强各种协商渠道的协同配合,做到目标一致、形成合力,不断提升整体效能。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决策部署的前提下,加强政协协商同其他协商形式的协同配合,助力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中国社会主义的议事规则包括深度协商互动机制、意见充分表达机制、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协商工作规则、统一战线机制等具体方面,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真正通过协商出办法、出共识、出感情、出团结,进而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中国人民民主故事,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稳步推进。

  二、凝聚广泛共识,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民主基石

  早在2015年6月,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指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广泛协商、凝聚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于构建一种以人民政协“监督”作为全国人大“立法”辅助性机构的政治代议制度架构,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聚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推进协商议政,达成广泛共识。

  第一,以参政议政彰显人民政协时代风采,推动全国人大立法更趋高效。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本有源,需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良传统,广泛倡导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的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文化。人民政协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议政建言,把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为工作主线,聚焦中共中央关心和人民群众关切,着眼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性问题,组织开展深入调查研究,为中共中央制定“十五五”规划建议建真言、谋良策。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规范人民政协在立法建议及咨询方面的权限范围,保证人民政协辅助人大立法的各项政治活动均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

  第二,以建言议事发挥人民政协法案倡议功能,助力全国人大完善法治建设。为了更好地辅助人大立法工作,必须强化人民政协的法案提议权限,使人民政协能够在法定范围内自主提出法案建议,并依法进入人大的法案审议流程。首先,要持续提升协商议政的质量与水平,将提质增效理念贯穿政协履职的始终,在履职过程中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优化协商议政格局,切实提高协商成效。应明确赋予人民政协法案研究权、监督政府权等法律权限。其次,要优化重点协商方案生成机制,通过深入调研真切感知经济社会实际运行状况、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实现政协委员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最后,努力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增强民主监督实效,助推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同时合理界定人大与人民政协在立法工作中的分工,能够有效减轻人大繁重的立法负担。

  第三,以民主检举强化人民政协政治监督职能,助力全国人大实现有力监督。按照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简便易行、民主集中的要求,妥善制定协商计划、明确协商内容、确定协商人员、开展协商活动,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完善与丰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人民政协的组织架构、各项政协议事规则,以及人民政协与各级党委、政府、监察委员会、检察院、法院之间的监督权力配置,最终,实现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功能的法治化,明确其监督权责,确保民主监督功能得以有效发挥。

  三、奏响时代强音,奋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延展,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艰巨繁重前所未有,迫切需要进一步凝心聚力不断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人民政协发扬优良传统,牢记政治责任,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第一,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展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旺盛生命力。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会更加完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各项议事协商监督功能更加高效。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完善是我国法治进步的重要里程碑,在以宪法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指引下,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将得到长足的完善,达到通过商量出办法、出共识、出感情、出团结的目的,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展示窗口。

  第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民主监督功能助力良好政治生态的实现。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功能,旨在辅助全国人大更为高效地行使立法权与法律监督权。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在于健全落实中国共产党对政协工作领导的组织体系和制度机制。坚持用改革创新精神和严格的标准管党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政协党的各项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在完善人民政协制度相关法律时,促使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民主监督功能更趋完善、更趋全面。最终通过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

  第三,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彰显出平等协商、真诚协商、理性协商的良好民主氛围。在新的形势下,人民政协将更加积极主动、满怀使命感地参与参政议政,为全国人大立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同时,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基础性作用,多做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工作,当好党的政策宣传者、群众利益维护者、社会和谐促进者。建设一支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政协委员队伍,强化使命和责任担当,自觉投身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国家治理第一线的具体实践。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也寄托着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夙愿,凝结着几代人的共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以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造了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仅夯实了民主基石、展示了民主实践、提升了执政能力,还将有力推动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新格局的逐步形成,不断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篇章贡献力量。

(《党的生活》2025年5月下半月刊)

责任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