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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机制优化及路径构建研究

时间:2026-03-31 10:51 来源:《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新时代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机制优化及路径构建研究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5年第2期)

河南省社会主义学院 张鹏立


  摘 要:本文围绕新时代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展开全面深入研究,阐述内涵特征、剖析现状问题、探析完善的机制和路径,旨在为推动人民政协履职效能提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民主价值目标、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推动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在新时代不断发展完善,释放更大制度效能。

  关键词: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完善;协商民主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自1949年成立以来,人民政协始终肩负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责,在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进入新时代,社会结构更加复杂,利益诉求更加多元,对国家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要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为政协履职方式和协商民主建设奠定了政策基础。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于履职全过程”,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这不仅为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深化协商民主制度改革、完善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

  完善新时代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不仅是推动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更是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在理论层面,有助于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制度创新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在实践层面,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推动党政决策更加贴近民意、顺应时代要求,增强政协履职能力,促进各界人士广泛参与政治生活,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新动能。

  一、新时代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的内涵与特征

  人民政协作为我国独具特色的政治协商机构,其制度功能不断丰富,形成了区别于立法、行政机关的独特政治功能。新时代背景下,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人民政协被赋予了“专门协商机构”的新定位。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进行的伟大创造”。从理论逻辑上看,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以“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为核心原则,通过制度化平台将各党派、各界别意见融入国家决策,体现了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也实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这种制度逻辑区别于西方对抗性民主,凸显了中国式协商民主的独特智慧。

  (一)新时代背景下专门协商机构的内涵

  “所谓‘专门协商机构’,意味着人民政协的性质就是协商民主的组织载体和制度安排,人民政协参与国家治理的主要制度化渠道就是组织和推进各种类型的协商民主。”专门协商机构其核心在于“协商”二字,这不仅是一种制度安排,更是一种政治智慧的体现。它要求在平等、开放、包容的原则下,通过制度化的议程和程序,推动各党派、各界人士广泛参与,以形成共识、汇聚民意、推动科学民主决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把协商民主贯穿于履职全过程”,这一指示凸显了协商民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基础地位和专门协商机构在推动各方意见交流、凝聚社会共识中的独特优势。

  新时代对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人民政协要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从以往的“参政议政”向“专门协商机构”转型,标志着其角色从辅助性建言转向系统性治理。这一转变赋予专门协商机构三重新内涵:一是系统性。协商活动贯穿议题提出、讨论协商、成果转化全过程,形成闭环治理机制。如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实现了议题筛选、专家论证和成果报送的有机联动。二是专业性。强调界别优势与委员专业素养,聚焦国家发展战略与社会热点议题。比如“深化人工智能多场景应用”等协商活动中,科技、经济等界别委员的深度参与显著提升了建言质量。三是开放性。适应社会多元化趋势,广泛吸纳各层级声音,拓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形式。2024年全国政协聚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组织开展85场协商议政活动,涵盖专题议政会、双周座谈会、远程协商会、联动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多个形式,紧扣“国之大者”和民之关切,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聚各方之力。反映了专门协商机构从传统政治仪式向现代治理工具的演进,凸显其在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支点作用。

  (二)专门协商机构制度的主要特征

  新时代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具有以下五大特征:

  一是政治性。人民政协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国家发展大局展开协商,确保协商活动方向正确、定位精准,成为推动政策科学决策的重要政治智库。二是包容性。政协广泛吸纳党派、民族、阶层代表,搭建一个跨界别的政治协商平台,使多元利益在平等协商中融合,体现“众智成城”的民主协商氛围。三是程序性。从议题征集、讨论到成果反馈,协商过程具有明确的制度流程与操作规范,保障协商活动公开、公正、可评估,提高了协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四是实效性。

  人民政协通过健全成果报送、跟踪反馈和评估机制,推动协商成果落地转化,真正将协商意见融入政府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提升治理效率。五是创新性。在信息化背景下,政协积极运用大数据、网络平台、视频会议等现代技术,创新协商方式,提高协商的时效性与精准度,拓展了协商民主的广度与深度。

  新时代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既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制度体现,也是一项集政治性、包容性、程序性、实效性与创新性于一体的综合治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不断完善,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与路径保障。

  二、完善新时代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正处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型的关键阶段,社会矛盾和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复杂,在此背景下,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已不仅是机构改革,更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战略举措。从理论依据与现实需求两方面看,制度革新具有内在必然性与迫切性。

  (一)契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和治理模式的深刻变革,传统行政与立法机制在应对部分复杂问题上显现出局限性。协商民主作为重要制度安排,能有效弥补信息不对称、平衡多方利益、凝聚社会共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发挥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是提高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要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进一步凸显专门协商机构在构建现代治理体系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制度完善不仅顺应治理现代化的时代大势,更是实现科学决策与民主监督的必要保障。

  (二)回应协商民主质量提升的现实需求

  当前,各级政协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方面虽已取得一定成绩,但在议题征集、协商程序规范、成果反馈和落实等环节仍存在短板。部分协商议题缺乏广泛代表性和科学性,协商过程有时流于形式,导致协商成果难以真正转化为实际政策。当前政协在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时面临诸多挑战,亟须通过制度创新优化协商流程和成果转化机制,从而提高协商民主的实际效能。此外,实践中还存在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参差不齐、代表性不足等问题,制约了协商质量,影响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通过完善选拔、培训和激励机制,优化委员构成,有助于提升政协整体履职水平,确保各项协商活动更高效、精准地反映社会民意。

  (三)推动政协自身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制度建设是政协履职能力提升的根基。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平台,其内部运行机制直接决定履职质量。通过建立科学的议题征集机制、规范的协商程序和有效的成果反馈制度,不仅能提升协商过程的透明度和科学性,更有利于形成制度化成果,助力国家治理科学决策。近年来,党中央多次强调健全政治协商制度体系的重要性,要求不断完善配套机制,为政协高质量履职提供制度保障。推进制度建设有助于增强政协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坚实基础。

  (四)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众参与感

  随着公众政治参与意识的提升,社会各界对决策过程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协同性提出更高要求。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为重要的民主协商平台,必须通过制度完善,构建表达多元利益、汇聚社会共识的渠道,增强民众政治参与的获得感与信任感。只有保障各界广泛有序参与,才能增强协商的广泛性与实效性,推动协商成果真正转化为公共政策,促进社会和谐与国家长治久安。

  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是适应治理现代化趋势、提升协商民主质量、加强政协自身建设与回应社会关切的综合性战略任务。通过系统推进制度创新,将为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和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注入强大动力。

  三、新时代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为专门协商机构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这些文件从宏观层面明确了协商民主的方向和任务,指导各地政协因地制宜地制定实施细则,积极推动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一些地方在政协协商与基层治理相融合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推动了制度实践不断深化。然而,制度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地区对制度理解不够深入,执行时出现确定协商议题随意性、简化协商程序等现象,影响了协商质量与实效。同时,缺乏科学、可量化的监督评估机制,使政协协商成效难以全面客观评判,部分地区落实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制度执行效果大打折扣。

  (二)取得的成效与经验

  在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与实践探索的过程中,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在重大决策中日益发挥积极作用。以北京市政协为例,在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议题上,围绕加强交通治理、优化换乘服务等方面展开协商,提出多项具体建议,为政策制定提供了有力支撑。这类经验表明,政协协商有助于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避免资源浪费与决策偏误。

  在实践过程中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政协协商始终与党中央大政方针保持一致;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开展精准协商;三是注重协商成果转化,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协商建议落实落地;四是加强与其他协商形式的衔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协商民主体系,共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尽管人民政协专门协商制度实践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协商主体代表性不强,部分界别、基层群众、新兴行业代表参与度偏低,影响协商广泛性和全面性。二是协商议题精准性不足,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结合不够紧密,议题设计贴近性与现实针对性有待加强。三是协商程序不够规范,部分环节沟通交流不充分,协商主体互动不足,协商意见缺乏论证,影响成果质量和操作性。四是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存在“协商止于会议”的情况,致使协商价值难以充分发挥,影响委员积极性和公众信任。

  外部环境变化也带来新挑战。一方面,社会思想日益多元,利益诉求更加复杂,政协需在纷繁多样中寻求最大公约数,提升凝聚共识的能力。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协商民主提供新工具,但也带来信息过载、虚假传播等问题,亟需政协系统提升网络协商能力。与此同时,政协自身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委员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协商水平与新时代政协协商工作的高标准尚有差距,机关服务保障和信息化水平亦需进一步提升,以适应更加多样化和高效能的协商需求。

  新时代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在制度设计和实践中均取得重要进展,但在执行效能、代表广泛性、程序规范化和成果转化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必须持续深化改革、补齐弱项,才能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和现代国家治理中的制度优势。

  四、完善新时代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的机制探析

  (一)协商主体的参与机制

  健全协商主体参与机制,是提高协商质量的关键。

  1.明确协商主体的资格条件与权利义务。协商主体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和社会影响力,能够代表相关群体利益并有效参与协商。其权利包括知情权、表达权、建议权等,义务包括遵守协商规范、尊重其他协商主体意见等。通过科学设定界别结构和委员推选程序,兼顾代表性与专业性,确保各方广泛而有序地参与协商,并适度提高专家学者和行业代表的比例,增强协商的专业深度和实效性。

  2.构建系统化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协商主体参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协商方法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采用多样化手段,如集中授课、模拟演练、案例研讨和实地调研等,提高协商主体的履职能力与实际操作水平。

  3.完善协商激励机制。对在协商中提出高质量建议、推动成果落地的委员给予表彰奖励,可设立专项荣誉称号,并将履职表现纳入委员评价、评优评先体系,从制度层面提升其积极性与责任感,营造担当作为、建言有为的协商氛围。

  (二)协商议题的确定机制

  健全协商议题确定机制,有助于提升协商工作的针对性与系统性。

  1.建立广泛的议题征集机制。政协组织应依托委员深入基层的优势,广泛收集来自界别群众、基层组织、网络平台的建议,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加强与党政部门的信息交流,获取政策重点与改革动向,为议题遴选提供现实依据。

  2.强化议题遴选与协调机制。通过政协领导、专家学者与相关界别委员组成议题评估小组,围绕重要性、可行性、代表性等标准开展筛选。对于拟确定的重点协商议题,可组织专题调研和论证,确保议题具有时代价值和政策关联性。

  3.推进与党委政府的联动机制。政协组织应建立与党委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在协商议题确定初期就介入相关政策制定计划,做到前期协同、过程互动、成果共享,使政协协商更好地融入党政中心工作。

  (三)协商程序的规范机制

  推进协商程序规范化,是保障协商制度有效运行的重要支撑。

  1.构建科学规范的协商流程。制定覆盖议题提出、组织筹备、协商实施、成果整理、意见反馈等环节的操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与时间节点,实现协商活动的流程化、制度化和标准化,提升协商的制度效能。

  2.丰富协商方式与形式。除了常规会议协商,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视频连线、线上问卷、界别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互动协商,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互补。注重协商氛围营造,保障各方平等发言、理性交流,推动协商过程真正成为凝聚共识的过程。

  3.强化协商意见的汇总归纳机制。协商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对意见进行记录、整理和归类,形成草案建议,组织相关专家和政协成员再讨论、再论证,提升协商意见的逻辑性与可操作性,最终形成高质量成果报告,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四)协商成果的转化机制

  协商成果转化机制,是实现政协建言献策价值的关键环节。

  1.建立成果报送与转化制度。协商结束后及时形成规范成果文件,通过设定报送对象、方式和时限,将成果意见高效传递至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时,明确成果的责任单位,设立跟踪专人,推动意见及时进入决策链条。

  2.健全成果反馈与评估机制。对协商成果的采纳与落实情况,应要求相关部门定期反馈,并对成果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可设立“协商成果跟踪小组”,对已转化成果进行实地调研、评估分析,查找落实难点,提出优化建议,形成闭环管理。

  3.强化成果宣传与影响机制。通过政协网站、新闻媒体、政协公报和新媒体平台等形式,广泛宣传协商成果、落实情况和社会反响,提升政协协商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营造协商民主良好舆论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制度效能。

  五、完善新时代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的具体路径

  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其完善与发展对于推动协商民主深入发展、增强国家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全面领导是人民政协制度的根本政治原则。坚持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是确保协商方向正确、协商有力、协商有效的根本保障。要将政协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布局,确保重大协商议题、协商组织实施、协商成果转化等各环节在党的领导下有序推进。要强化政协党组作用,压实政治责任,健全党领导政协工作机制,确保人民政协成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

  (二)健全协商制度体系

  健全的制度体系是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有效运行的重要前提。应加快构建以政协章程为核心、专项制度为支撑、工作机制为保障的制度体系。具体而言,要进一步细化协商议题设置、协商计划制定、协商程序规范、协商成果运用等各环节制度,形成闭环管理,推动协商活动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应完善协商成果采纳反馈机制,明确承办单位的责任和时限,提高建议转化效率。各级政协应结合地方实际,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具体协商规则,增强制度执行力。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赋能协商实践

  推动政协工作数字化、智能化是提升协商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抓手。要积极推进“数字政协”建设,打造集议题征集、过程管理、成果展示、数据分析于一体的协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协同、远程实时互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辅助政协议题精准选取、议程优化与建议生成,提升协商决策的科学性与前瞻性。加强委员履职平台建设,完善远程会议、线上研讨、数据上传等功能,提升委员参与协商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协商成效归根结底取决于人的因素。要持续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优化结构、提升能力,健全选任机制和退出机制,确保委员履职有为。要健全培训制度,分层分类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协商技能等专题培训,提高委员的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政协机关工作人员也要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升政治把握力、组织协调力和服务保障能力,真正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专门协商机构人才队伍。

  (五)培育协商文化,增强制度认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基础是文化认同。要在全社会培育协商文化氛围,通过宣传普及人民政协制度和协商成果,增强人民群众对协商民主的理解和支持。在协商实践中倡导平等对话、理性表达、求同存异的协商精神,营造宽松、和谐、包容的协商环境。通过典型示范和榜样引领,引导委员形成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使协商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六)推动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

  推动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离不开理论研究支撑与实践路径探索。应依托高校、科研机构、智库等加强政协制度与协商民主理论研究,深入探讨协商机制设计、制度功能优化与评价体系构建,为制度创新提供理论依据。同时,鼓励地方政协立足本地实际,开展“微协商”“社区协商”“界别协商”等多样化协商形式,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基础和操作价值的制度实践样本,不断拓展协商民主的广度与深度。

  六、结论

  在新时代背景下,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实现广泛、真实、管用的人民民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过程充满挑战,任重道远,需要我们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加强制度保障,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培养,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不断进行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使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充分发挥其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优势和效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强大力量,书写新时代政协协商民主的辉煌篇章。

责任编辑:魏蔚